在电影中,我们经常会看到演员演绎跳车逃生的惊险动作。但在实际生活中,这一举动是相当具有危险性的,很容易造成交通安全伤害事故。
2015年7月25日消息, 7月23日下午,汉寿县公安交警大队将日前发生的一起车载灭火器喷射致乘客跳窗身亡案,正式移送当地安监局处理。
7月17日,客运驾驶人陈某驾驶湘J06963中型客车,从常德市汽车南站开往汉寿县丰家铺乡。下午4点左右,该车行驶至国道319线毛家滩乡燕子口村路段时,车内一灭火器不知何故,突然喷射,导致女乘客雷某跳车身亡。
案发后,司机陈某立即向汉寿县公安交警大队报警。据调查,现年50岁的雷某系该县丰家铺乡白牛庵村人。当车载灭火器突然喷射产生大量烟雾时,缺乏消防常识的雷某以为大祸来临,惊慌失措跳窗求生,当即死亡。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经公安交警部门调查确认,该起事故不属道路交通事故,属于安全生产事故。因此,决定将该案连同案卷材料,移送安监部门。
目前,善后事宜正在妥善处理之中。车载灭火器突然喷射的原因尚不清楚,有待于专家进行专业技术鉴定后才能作出结论。
佰佰提醒:本起安全事故中,女乘客跳车逃生的做法决不能轻易模仿。在我们面临危险时,应该冷静处理问题,千万不要因惊慌失措而采取错误的逃生方法,以免发生更致命的危险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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