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位虞先生遇到了窝火的事。在他想要贷款买房时,却发现自己已被中国人民银行列入了黑名单,而且一张多年前就不用的信用卡还产生了近万元的欠费。究竟是怎么回事,且看佰佰安全网为您解答。
6毛钱欠费数年后积累至近万元
2007年3月,虞先生就读于常州市一所高校,通过学校统一办理了一张信用卡。2009年4月14日,虞先生最后一次使用信用卡透支了6毛钱。毕业后,虞先生前往外地工作,由于更换了手机号码,他一直未收到银行的催还通知。
时至最近,虞先生想要贷款买房时,却发现自己已被中国人民银行列入了黑名单。经查询才得知,当初这张信用卡欠费6毛,到2015年4月1日为止,逾期产生利息1561.72元、滞纳金7547.94元、超限费7.03元、年费150元、消费透支0.6元,合计9267.2元。
虞先生认为,当初信用卡是在学校统一办理,相关手续都不是他本人签名,而且银行也没有及时履行通知义务,于是起诉至天宁法院,要求依法判决银行停止侵害,撤销其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不良记录,消除影响并且赔礼道歉。
银行:费用收取有依据
银行方面表示,滞纳金等费用的收取,都是有合同依据的。
银行有专门的《信用卡章程》,所谓“滞纳金”,是指贷记卡持卡人未能在到期还款日(含)前,偿还最低还款额,按规定应向发卡机构支付的款项。银行计算滞纳金,有一整套严格的计算方式,虞先生所产生的利息、滞纳金等各种费用都是按照规定严格计算得来。
银行方面表示,凡持卡人逾期还款,会从消费次日起按每天万分之五计息,逾期会计复利,因此逾期时间越长,每日利息就会越高。虽然虞某仅仅透支了6毛钱,6年后造成了近万元的欠款,看起来比较夸张,但是银行方面都是根据章程办事,计算上也没有任何问题。
银行方面强调,持卡人逾期未还款,银行方面会通过信函、短信、电子邮件、电话等多种方式催收欠款。虞先生的情况比较特殊,他去了外地工作,手机号码也都更换了,所以就会出现联系不上的情况,自然收不到账单。但是虞先生长期没有还款,虽然欠款最初只有六毛钱,但是这个未还款记录会一直存在,最终就影响了他的征信记录,影响了他的购房贷款。
法院调解:不良记录终撤销
该案经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多次调解,最终双方同意,虞先生向银行缴纳各项费用共计500元,银行协助虞先生撤销其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不良记录。
办案法官表示,这起纠纷也为广大信用卡使用者敲响了警钟,在享受信用卡带来的便捷的同时,也应正确、谨慎使用之。法官提醒广大市民,要通过正规途径办理信用卡,对信用卡条约做到心中有数。按时归还信用卡透支额度,一旦逾期,所产生的利息、罚息等往往数额巨大,甚至数倍高于本金;切莫恶意透支使用信用卡,否则将触犯刑法,构成犯罪;信用卡一旦停止使用,应及时办理注销手续,否则年费等将持续产生,进而导致个人征信系统不良记录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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