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0日上午8时,在安徽医科大学的图书馆里胡恒江因为与被害人同时追求一女生数次发生冲突而用斧头连击受害人数次,致其当场死亡,随后自己拨打了报警电话。
【法律判决】
2013年年底,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鉴于胡恒江有自首情节,当庭亦认罪、悔罪,因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胡恒江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2014年3月,安徽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胡恒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4年8月19日,法官向胡恒江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书,裁定书核准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一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死刑,剥夺其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判决。
【最后的会面】
9时55分,已有一年多没有见到胡恒江的父母和姐姐妹妹,在会见室内再次见到了胡恒江。此时胡恒江情绪较为平稳,不断询问父母的身体情况,也反复叮嘱姐姐和妹妹,以后自己不在了,要好好照顾爸爸妈妈。
会见快要结束时,在姐姐的询问下,胡恒江提出了死后的两个遗愿:一是捐献眼角膜和其他身体器官,二是由于他自己很喜欢大海,希望能将骨灰撒到大海。面对情绪激动的父亲,胡恒江通过对讲电话劝说他要保重身体,并说:“爸爸,我再也不生你的气了! ”这也是他对家人说的最后一句话。
10时5分,会见时间到。法警将胡恒江押走,胡恒江不断回头寻找自己的亲人。当日下午2时30分,胡恒江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中国青年网点评:
爱情本该是美好、浪漫的代名词,然而陷入爱情漩涡中的男女却迷失了方向,最终把世界上最美好的感情变成了杀人的工具,古语虽有云: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但是承受在生命之上的爱情不是谁都能受得起。最后小编想说,爱别人的前提是先学会爱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