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记者从衡阳铁路公安处获悉,19日发生的高铁“霸座”事件女乘客被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20日,记者从衡阳铁路公安处获悉,19日发生的高铁“霸座”事件女乘客被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衡阳铁路公安处通报称:2018年9月19日,周某某(女,32岁)乘坐G6078次列车强占他人座位且不听列车工作人员劝阻。经依法调查取证,认定其行为构成“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对周某某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19日,网上传出一段永州至深圳北G6078列车上一女乘客“霸座”视频。视频中女乘客所购车票是靠过道座位却执意坐在靠窗位置的座位上,列车工作人员与其反复沟通请她坐回车票对应座位,但女乘客坚持拒绝并称自己没有坐错座位。女乘客无座票强占座位 有座票女孩站2小时
佰佰安全网提醒您:公共场所出现偶发事件后,当事人如果能够保持克制,互相忍让、体谅一下,就会退一步海阔天空。在多起偶发纠纷升级为严重冲突的过程中,当事人“互不相让”的言行,起到了相互刺激的作用。
责任编辑:聂思凡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