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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气突然爆炸 女子身体多处烧伤

2018-09-19 16:21:26 来源:燕赵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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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距离8月30日发生的液化气爆燃事故已过去半个多月,但当事人李女士提起此事仍然心有余悸,那起事故导致她全身30%左右的皮肤烧伤。

李女士双腿的烧伤仍未痊愈

距离8月30日发生的液化气爆燃事故已过去半个多月,但当事人李女士提起此事仍然心有余悸,那起事故导致她全身30%左右的皮肤烧伤。

9月16日晚,记者在沧州市欣怡东区8号楼见到李女士时,她的双下肢及脚面裹着厚厚的纱布,还是只能躺在家中静养。

事件

一阵热浪袭来,多处被烧伤

李女士回忆,8月30日6时许,她的母亲起床后去给一家人做早饭,不久厨房里传来砰的一声。李女士赶紧过去看,母亲说刚刚液化气发生了爆燃,“吓得她心脏直扑腾”。

李女士拧上液化气钢瓶阀门,打开窗户,又把燃气灶、软管等部位都检查了一遍,没有发现什么异常。随后,她将母亲搀扶到客厅,安抚老人的情绪。

7时许,因为担心再发生意外,李女士决定打火再试一下,没想到刚一点火就又是一声巨响。“我当时感觉眼前一片黑,就觉得一阵热浪穿过全身。”李女士说,响声过后,她感觉两只胳膊有点疼,赶紧到厕所冲凉水,结果越冲越觉得疼,这时才看清自己身上除了睡衣覆盖的地方没事,两只胳膊、两条腿和双脚脚面都起了水疱。

随后,李女士被家人紧急送往医院,经检查,全身30%的皮肤被烧伤,一边眉毛被烧掉,头发也都烧焦了。她的母亲身上也有轻度烧伤。医生说,幸亏她及时用冷水进行了冲洗,不然创面极容易感染。

用户

前一天刚换完液化气钢瓶

记者在李女士家的厨房里看到,橱柜的镜面在爆燃中已被震碎,橱柜的一扇门也被炸得变了形。

李女士的丈夫杨先生告诉记者,8月29日14时许,家里的液化气用完了,老人按照服务卡上的电话联系沧州市交通大街换气站上门换气。17时许,换气站工作人员上门更换了液化气钢瓶。“当天换气比较晚,老人就用电饭锅熬了一锅粥,让我从外面买了点小菜和馒头,那顿晚饭我们并没有开火。”杨先生说,8月30日早晨是他家第一次用这瓶液化气做饭,没想到就出了事。

杨先生说,按照相关规定,换气站工作人员在入户换气时,应该在现场进行相应的检查,出示相关票据及液化气入户安检单,由住户签字确认。“那天换气站工作人员既没有出示发票,也没有出示安检单,我认为这样的操作并不规范。”杨先生认为,燃气公司应该对此事负责。

换气站

用户操作不当导致爆燃

事故发生当天,杨先生便通知换气站上门检查。“检修人员说钢瓶不漏气,让我们买了一个新减压阀,更换之后就没了下文。”杨先生说。

9月18日下午,记者走访了沧州市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据该公司安全技术部负责人介绍,在接到杨先生的情况反映后,送气工人第一时间赶到其家中进行了检查。经检查,液化气钢瓶并不漏气。由于用户使用的是压力可调式减压阀,且使用时间较长,因此他们通知住户更换了减压阀。

这位负责人表示,用户曾向送气工反映是在几次打火不着的情况下,再次打火时发生了爆燃。经技术人员调查,发生泄漏、产生燃气聚集并发生爆燃的部位是燃气灶处,液化气钢瓶及减压阀处未发生泄漏。由于用户多次打火不着,液化气在燃气灶附近聚集,进而在点火时产生爆燃。因此,发生爆燃的直接原因是用户对燃气灶操作不规范,对自备燃气设施检查、维护不及时。

针对杨先生反映的工作人员未出示发票和安检单的情况,这位负责人解释,换气站不能提供发票,只能提供收据。当天工作人员出示了安检单,但当时杨先生家中只有老人在,老人不识字,没法签字。

记者了解到,目前城管部门已介入调查,此事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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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慕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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