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三四天里,多起性侵事件被曝光,当事人分别是“乙肝斗士”、亿友公益负责人雷闯、环保组织“自然大学”发起人冯永锋,以及资深媒体人章文。
在公益圈的大V接二连三被爆出“性侵”女志愿者之后,今天早上,这把火烧到了媒体圈,多名知名媒体人清誉自此不在,曾经的光辉形象瞬间崩塌。
事件:公益大V媒体名人折戟女人关
短短三四天里,多起性侵事件被曝光,当事人分别是“乙肝斗士”、亿友公益负责人雷闯、环保组织“自然大学”发起人冯永锋,以及资深媒体人章文。
前两起被举报人都承认了性侵行为,雷闯发布朋友圈承认强奸,承认预先准备了安全套,并表示“愿意承担相关的刑事责任,我在考虑向警方自首”。冯永锋则承认,自己曾在醉酒时候进入对方房间,强行搂抱拉扯,经对方激烈反抗才终止。
知名主持人朱军被网友爆料曾猥亵女实习生。该网友贴出的长文中,女生自曝当时朱军在化妆室隔着衣服猥亵她,幸亏阎维文进来了才中断。
以行善之名做污秽龌龊事是怎样心理
心理学家唐映红在悟空问答上针对这些意见发表看法称:
第一个因素,频频曝出性侵丑闻未必是因为公益圈“贵圈太乱”,而是因为公益圈相比其它职场圈子受害人的权利意识更强,更能够表达她们遭受的伤害。
第二个因素,一个勇敢的受害人大声说出自己受伤害的秘密,会鼓励和激励更多的受害人站出来。最近几天,从雷闯被受害人指控,很快就像多米诺骨牌一样,冯永锋的性侵受害人也站出来了;被章文性骚扰过的姑娘们也站出来了。
第三个因素,一个人从事公益也好,慈善也好,虽然都是亲社会的利他行为,但并不意味着从业者的私德就比其他人更好。
对于媒体圈,也同样适用。侦探君就知道好几个圈内知名的媒体人,有不少桃色绯闻,他们往往将这种行为推给——“文人多骚客”。
但这一小撮并不是媒体圈的主流,侦探君认识的大部分媒体人价值观都还是比较正常的,媒体本来就是一个“铁肩担道义,妙笔著文章”“为众人抱薪”的行业,这些私德有亏的所谓“媒体老师”,想要一直隐藏在这个行业中不被发现,是很难的。
性骚扰或者性侵是不会挑圈子的,任何组织或者环境里都会有私德有亏的人。“男女之情”或者“醉酒误事”、“文人骚客”的说辞不过是一块欺人欺己的遮羞布。
这件事要和媒体圈、公益圈分开来看。不是污名化某个圈子或某个职业,勇于说出真相的当事人,也不过是为了让同样遭到侵犯女性挺身而出,打破沉默,说出做恶者的名字,给更多的女性以提醒,给色狼以颜色,不纵容其伤害更多的人。
从南昌大学遭性侵女生起诉学校和副院长,到公益圈性侵事件当事人站出来,再到媒体老师被拽下神坛,这些卑劣行为被晒到阳光下,只会让行业得到净化。
相信大家都有同一个共识,只要是违背对方意愿的性关系,就是性侵犯。
不因公益的善 忽视违法的恶
近年来,我国民间公益发展向好,众多公益组织、公益基金及网络慈善平台迅猛增长,诸多爱心人士为公益事业作出了巨大贡献。但也要看到,浪涛汹涌,鱼龙混杂,有一些不良之徒在公益的马甲下做着龌龊之事。2015年,性侵多名中小学生的“百色助学网”创始人王杰落入法网,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
目前,有一些人出于对民间公益的“保护”,希望大事化小。但正如雷闯所说,在违背他人意愿的情形下利用各种手段发生性关系,既触犯了法律,也违背了道德。既对被侵犯的女生造成了巨大伤害,又让民间公益事业蒙上了阴影。
实际上,人性都是诡谲深邃和复杂的,一旦缺少了规则的强制约束及有力的道德自律,在利欲的诱惑、美丽的装扮下,“天使”也可能与“魔鬼”同行。不因公益的善而忽视违法的恶,也不因“乙肝斗士”的丑掩盖民间公益的美,善恶分明,是非清晰,法律的归法律,公益的归公益,才是法治社会对待此类问题的正确态度。
故此,我们要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坚决落实《慈善法》,加大对公益组织、慈善团体的监管力度,做到信息公开透明,行动专业规范;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严厉打击一切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公益事业的公益性、纯洁性、规范性;既激发人们扶危济困、追求公平正义的公益热情,也全力遏制人性中的不良因子,让良币驱逐劣币,让正义战胜邪恶。
最近有公益组织发起了关于公益圈性骚扰事件的倡议信,希望推动公益行业对性骚扰问题的重视,避免再发生类似的情况。
从签名情况来看,尊重和保护女性无疑是共识。
公益人士应更爱惜“羽毛”
在国内的民间公益尚处于发育期的背景下,一次负面新闻,或许会让无数公益人士为塑造公益圈形象的努力付诸东流。
在最近的舆论场中,曾经的乙肝斗士、公益组织负责人雷闯性侵同事丑闻,占据了一席之地,其原因在于公益人士与性侵丑闻之间形成的强烈落差。这种落差也直接导致了丑闻的被放大。
结果是,公益行业似乎成了“破窗”。雷闯涉性侵事件引发人们用一种新的眼光重新审视公益行业,公益人士性侵、性骚扰“旧事”很快被人扒出来,一场针对公益圈的“扒粪运动”呼之欲出。
这很容易让人想起2011年的郭美美事件,其一度使我国慈善组织受捐额下降86.6%。该事件以郭美美以“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的虚假身份炫富始,以2015年郭美美因组织赌博而被判刑坐牢为高潮。其所以受到舆论和公众持续多年的关注,与郭美美涉入的慈善、公益行业的高度敏感性有关,人们容不下其中的瑕疵,更容不下任何猫腻。
毕竟,公益是指有关社会公众的福祉和利益,社会公益组织以公众的福祉和利益为主要目标,内含奉献甚至牺牲的精神追求。在公益的语境中,公众对公益人士都怀着很高的道德期许,客观上公益人士也往往居于一定的道德高地。公益人士有公益之“表”,就须有道德之“里”,两者理应在公益人士身上合二为一。
如果表里不一,打着公益的旗号行苟且、伤天害理之事,很容易引发社会公愤,遭遇猛烈的抨击。像这次,有媒体在报道雷闯涉性侵事件时,就用了“提出防性侵建议6个月后,知名公益人被指为性侵者”的标题,在反讽中强化了批判火力。
以此看,对公益人士来说,理应比其他人有更高的自我道德要求,甚至应有道德洁癖。说得更明白些,管不住下半身、兽性蠢蠢欲动的人,就不该从事公益行当。特别是在国内的民间公益尚处于发育期的背景下,一次负面新闻,或许会让无数公益人士为塑造公益圈形象的努力付诸东流。
揆诸当下舆论场,总有人说,这些人性侵归性侵,公益归公益,功过得一分为二看待。这不无道理,但从对公益人士的道德期许看,强调“先做人再做事”,并非多余。人生和做事都是一场修行。公益人士就该时时对自己有一种道德上的清醒,下一些修身、内省的修养功夫,经常与“公益”进行调适。否则,以发大善心始,以身败名裂终,谁都不愿意看到这样的结果。
某种程度上,公益圈只有个人修身还远远不够,所有从业者都应爱惜羽毛,这也需要高于其他圈子的行业自律与自净,形成相互监督、相互砥砺的氛围。我们不希望看到,在公益圈出现这样的景象——一些出污泥而不染的人成为一个自我道德期许很低的行业的“另类”,果真如此,那一个行业的崩塌也就不远了。
防性侵教育必须从小进行
除了成年女性,未成年女孩被性侵的事件也非常多,网上不断曝出儿童被老师、邻居、亲人侵犯……
去年,台湾女作家林奕含就因为幼时被老师长期侵犯,后来承受不住心灵上的创伤而自杀。
世界卫生组织2010年数据显示:在全世界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中,有被性侵经历的女童占比20%,有被性侵经历的男童占比5-20%。
我国每天至少7名儿童遭遇性侵犯。而据“女童保护基金”统计:2016年全年媒体公开报道的性侵儿童(14岁以下)案件433起,受害人778人,其中719人是女童,占92%,男童案件仍不容忽视。被性侵的儿童以7-14岁的中小学生居多,受害者年龄最小的不到2岁。
在案件数量统计中,其中熟人作案占7成,家庭成员作案须引起重视。而其中易于接触儿童的从业者作案占比高,作案人与受害儿童关系主要有"朋友关系,教师关系,家庭关系"。
另外,统计结果显示,发生在受害者住所的有126起,发生在作案者住所的有10起,发生在酒店或旅馆的有93起,发生在野外(如上学路上)的有84起,发生在学校的有43起。值得注意的是,犯罪嫌疑人实施性侵的场所中,受害者住所占比最高。
对于儿童保护防性侵教育现状,近七成家长没有对孩子进行过系统的防性侵教育。
这一句句话,真是触目惊心。对于我们,这些只是一些冰冷的数据,但是对于受害者,对于受害者家人,却无比残酷。
这个社会上真的有坏人,除了寄希望于社会变美好,我们也必须从小对孩子进行防性侵教育!孩子懂的多一点,这一生离危险就远一点!
作为父母,我们要做的绝对不是事后追悔,而是切切实实提前给孩子敲响警钟,把这个也许我们都忽略掉、甚至自动屏蔽掉的危害,早早地讲给孩子听。
责任编辑:刘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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