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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监控成直播 隐私保护需要跟上时代步伐

2017-12-14 16:49:21 来源:佰佰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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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近日,一篇名为《一位92年女生致周鸿祎:别在盯着我们看了》的文章爆红网络,文章质疑安装在公共场合的360智能摄像机导致其他用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直播”侵犯隐私。

你可曾想过,自己的一举一动从踏入餐厅或健身房的那一刻起,已经通过监控摄像机被直播到网上?近日,一篇名为《一位92年女生致周鸿祎:别在盯着我们看了》的文章爆红网络,文章质疑安装在公共场合的360智能摄像机导致其他用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直播”侵犯隐私。

把直播隐私当成一门生意,公众成为平台的“牺牲品”

这两年,移动互联网发展日新月异,移动直播遍地开花,摄像头类智能硬件的玩法更是花样翻新。不能否认这是一个公众参与热情极高的时代,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并不是每个人都乐于自己参与到其中。让更多的人反感的是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自己的一举一动,甚至24小时之内的行为都会在网上曝光了。

在“流量为王”的互联网时代,各大平台的竞争也是对用户人数的竞争,从而贩卖数据获取利润,直播平台自然也不例外。直播平台利用这样的直播方式,为自己的平台聚拢了人气,吸引了眼球,获得了现实利益,但是很多市民百姓,却在无意之中成为了这些直播平台的“牺牲品”。

在大数据时代,我们每个人似乎都变成了可被采集的数据,从身份信息、消费习惯到生活轨迹都被数据所记录,但这并不代表着我们默认商家可以随意使用这些信息,甚至是变成一门生意。

公众场所摄像头被直播是侵犯隐私督管失责

那么,有人就会问了,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智能摄像机直播,是否侵犯了被拍人隐私权?

在公共区域,如果商家和个人只是为了自我安全诉求等因素而合理使用监控,并没有对摄录内容进行实时上传或用做他途,这种摄录行为是可以的。但如果是在摄录人不知情或未经同意的情况下,就将摄录内容上传到网上,这种行为就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权。

摄像头是商家的,而隐私权是属于被拍摄消费者的,是否同意直播,不能由摄像头的所有者说了算,也必须要经被拍摄者同意。作为直播平台运营和硬件制造合二为一的科技企业,应该督促商家在直播区域做出醒目提示,以确保顾客的知情权,360明显没有尽到应有的监管责任。

健全法律监管体系,尊重公众隐私

但是,法律虽然对侵犯公民隐私权有相关规定,但规定都比较粗线条。另外,民事维权对原告的举证义务要求较高,而违法成本却很低,这也是直播平台侵犯公民隐私行为愈演愈烈的一个重要原因。

我们必须填补互联网法律空白,健全法律监管体系,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互联网公司更不能采取投机取巧的商业模式,而是真正学会尊重公众隐私、知情权和选择权来参与当今的互联网大战,只有这样,才能走得更远、更实。


责任编辑:吴梦莉

结语
  直播不能没有底线,监管应该为直播划出红线。如果说出于维护公共安全的需要而在城市很多地方设置公共摄像头情有可原的话,那么出于商业需要的“无所不播”,其存在的合理性就值得商榷。

你认为360直播是否侵犯了公众的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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