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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信息泄露很常见,及时了解做好预防很重要

随着现在社会不断发展,已经逐渐进入到信息化的时代,想要购买各种商品,直接在网上就能选购。可是在这个过程中,却经常出现了信息泄露的情况,从而给自身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快递信息泄露很常见,及时了解做好预防很重要

快递信息泄露的危害有哪些?这些危害不可忽略

快递信息安全的威胁来自方方面面,不可一一罗列。但这些威胁根据其性质,基本上可以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1、非法使用(非授权访问):某一资源被某个非授权的人,或以非授权的方式使用。

2、拒绝服务:信息使用者对信息或其他资源的合法访问被无条件地止。

3、破坏信息的完整性:数据被非授权地进行增删、修改或破坏而受到损失。

4、信息泄露:保护的信息被泄露或透露给某个非授权的实体。

5、业务流分析:通过对系统进行长期监听,利用统计分析方法对诸如通信频度、通信的信息流向、通信总量的变化等参数进行研究,从中发现有价值的信息和规律。

6、窃听:用各种可能的合法或非法的手段窃取系统中的信息资源和敏感信息。例如对通信线路中传输的信号搭线监听,或者利用通信设备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电磁泄露截取有用信息等。

7、假冒:通过欺骗通信系统(或用户)达到非法用户冒充成为合法用户,或者特权小的用户冒充成为特权大的用户的目的。我们平常所说的黑客大多采用的就是假冒攻击。

8、授权侵犯:被授权以某一目的使用某一系统或资源的某个人,却将此权限用于其他非授权的目的,也称作“内部攻击”。

快递信息泄露包含哪些方面?这些方面很常见

不法分子通过一些非法途径获取用户信息,知道了你是谁,你在哪居住,甚至你在哪工作,毕业于哪所学校,家里有几口人,平时有什么样的消费习惯之后,电话联系你很容易取得信任感,进而进一步实施诈骗行为。

还有一些不法分子会冒充快递公司内部人员,忽悠你声称快递出现问题,假意需要理赔,之后再通过一些钓鱼链接等套路你。或者是在掌握了你的单位地址之后,直接配送所谓的到付快递,再以到付名义收费谋利。

防人之心不可无,现在利用个人信息来进行犯罪的案例数不胜数,背后甚至已经形成一条产业链,上游出钱买信息,下游利用信息来诈骗。之前就有不法分子盗取近40万条用户信息卖到电信诈骗高发区,这对用户造成的个人损失不堪设想。

平时网购商品,快递单上都会有一些简单的个人信息,看上去没什么影响。但如果让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掌握在自己手上之后,很容易危及到我们的安全。

在快递单上,如果信息填写比较全面,很容易看出个人姓名,电话,地址,甚至是个人社交网站账号等。如果是团队实施作案,还会由此分析出个人的网购消费习惯以及经济能力,针对性设定一些骗局让消费者中招。

快递信息泄露如何处理?可以采用这些方式

一方面,填写快递单有一定技巧,收货时最好选择公开场合收货,所以地址可以填写工作单位,电话填单位的固定电话。若是非要邮寄到家中,就不要填写详细地址,可以填上小区的名字或者附近大的商店之类的,快递公司送邮件时会打电话,然后去取快件。另一方面,市民在扔快递包装前,记得要把快递单撕下来妥善处理,市民可以用工具刀把快递单上的淘宝ID、地址、姓名、电话全部都刮掉,或者用笔把重要信息涂抹一遍,以保护个人信息不被泄露。

不管用剪刀、碎纸机,还是用勤劳的双手来撕扯粉碎快递单,都是较为传统的方法。

快递单号泄露可追究责任

如果消费者的个人信息通过快递单号的途径泄露出去,消费者完全可以向快递公司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消费者至少有两个主体可以控告,一是倒卖快递单号和个人信息的快递公司员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如何预防快递信息泄露?需要做好这几点

进一步明确了监管主体

某些快递公司在与加盟商的合作中曾签订过用户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协议,不过不够完善和细化。而《规定》要求,以加盟方式经营快递业务企业应当在加盟协议中订立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保障条款,明确被加盟人与加盟人的安全责任。加盟人发生信息安全事故时,被加盟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安全管理责任。

快递公司与网店之间也需要明确责任和义务。《规定》中说明,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受网络购物、电视购物和邮购等经营者委托提供寄递服务的,在与委托方签订协议时,应当订立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保障条款,明确信息使用范围和方式、信息交换安全保护措施、信息泄露责任划分等内容。

强化对快递员监管

央视曾经暗访发现,快递公司的快递员是泄露用户信息的重要“嫌疑人”。其暗访的一位快递员就表示,一个月提供5万份快递单毫无问题。此次《规定》特别强化了对快递员的监管。

《规定》要求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与其从业人员签订寄递用户信息保密协议,明确保密义务和违约责任。同时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保护相关知识、技能培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

对于违反规定泄露个人信息的快递员,尚不构成犯罪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责任编辑: 李超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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