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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跳楼判赔8万 谁还敢把朋友往自家带?

2017-06-06 17:30:37 来源:佰佰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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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前几日,乌鲁木齐市民陈先生电话邀请心情不好的前同事芳芳来家中做客,在陈先生到厨房准备水果时,本来坐在客厅的芳芳突然从客厅窗户坠下五楼身亡。涉事法院认定陈先生有一定过错,承担20%的次要责任,判决其赔偿芳芳家人8万元。

前几日,乌鲁木齐市民陈先生电话邀请心情不好的前同事芳芳来家中做客,在陈先生到厨房准备水果时,本来坐在客厅的芳芳突然从客厅窗户坠下五楼身亡。涉事法院认定陈先生有一定过错,承担20%的次要责任,判决其赔偿芳芳家人8万元。

俗话说,法律不外乎人情。可能因为太出乎一般人情,该判决引发网友热议:以后谁还敢邀请朋友到家玩了?

“未预料到后果”判决理由过于勉强

此次判决案,法院判决陈先生的依据是《侵权责任法》第6条,即“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院给出的理由是,陈先生“明知芳芳当时心情不好,本应当给予安慰并注意她有无反常行为,但其未预料到芳芳会发生从其家窗户坠落而亡的严重后果,陈先生理应承担责任。”

陈先生知道芳芳在单位挨批心情不好,邀请她到自家来做客、聊天,还进行了开导,又没有拿任何言语刺激她,陈先生做梦也想不到,邀请情绪低落的朋友来家中做客,自己转身走开几分钟,对方就坠楼身亡了,芳芳已经成年了,在单位挨批心情不好,是正常的心理反应,旁人都能感觉到,但因此会产生跳楼等寻短见的举动,这就完全是超出常人预料之外了,难道我们还能预知未来?

本是开导朋友,朋友却自杀了,并且自己还要赔钱,放谁身上都受不了。法院的理由过于勉强,判得过了。不由得让人感叹:朋友来做客都成了高危行为,这世界太复杂!

朋友心情不好我们是不是应该远离

这个事件发生后有人会问:朋友是什么?朋友是在你开心的时候陪你一起开心,在你不开心的时候给你安慰,在你遇到困难的时候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在你面临困境时能给你建议。一个朋友心情十分不好,你不去安慰反而要远离她,这是不是对她的雪上加霜吗,会不会让这个朋友觉得世界都抛弃了她?会不会因此加速自杀呢?我们不得而知,既然朋友安慰她她还是要自杀,那么朋友不安慰她是不是更会自杀?

如果你不远离,那么你去邀请你朋友一起出来玩,结果她自杀了,你要承担责任,还要赔钱。此事件给我们的心理造成了极大的恐惧,朋友本怀着好心去做事,事虽然没有办成但是也没有做出格的吧,而且生命是一个人自己所有的,她想自杀,作为一个安慰的朋友也得付出点代价吗?那么以后我们遇到这种事会怎么办?首先想到的恐怕不是朋友的情绪,而是假如我去安慰会不会因此惹祸上身。大家如果都有了这样的想法,那么,我们的身边还会有朋友吗?

严格依法,作出令人信服的解释

法院以判决结案,且判决陈先生承担“赔偿”责任,让大家难以接受,以后谁还敢交朋友?这需要严格依法作出令人信服的、合理合法的解释,让大家能够心服口服!

其实,在生活中我们很多时候,会遇到困难和挫折,但我们应该勇敢地面对。只要我们尽到自己最大的努力了,问心无愧,没有过不去的坎儿。遇到问题,我们要冷静地分析问题,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生命是宝贵的,不要以生命为代价,想想自己的父母和关心照顾我们的人,也不要让大家失去朋友!




责任编辑:吴梦莉

结语
  此案也给大家敲响了警钟,在与他人相处时,也要负担起注意义务,如发现对方有异动,要及时采取预防措施,避免悲剧的发生,否则也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朋友跳楼判赔8万,你认为判决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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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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