靓号车牌拍卖 收入去哪了?

近日,广东省揭阳市举办2016年第1期公开竞价发放小汽车靓号牌竞价会,其中,“粤V99999”号牌以320万元人民币成交价拍出,刷新中国内地车牌成交价纪录。车牌靓号竞价一直以来颇受舆论争议,有人认为作为公共财产,为何要拿去拍卖?也有人表示靓号就应当发挥其溢价功能,竞价拍卖才能创造更多所值。
近日,广东省揭阳市举办2016年第1期公开竞价发放小汽车靓号牌竞价会,其中,“粤V99999”号牌以320万元人民币成交价拍出,刷新中国内地车牌成交价纪录。车牌靓号竞价一直以来颇受舆论争议,有人认为作为公共财产,为何要拿去拍卖?也有人表示靓号就应当发挥其溢价功能,竞价拍卖才能创造更多所值。其实两种观点初衷并不矛盾,公众所关心的并不是卖或者不卖,而是靓号在通过竞价实现其价值后,这笔收入能否被真正当做公共财产普惠于民。按照多地相关法规,竞牌收入将被用于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支出,然而,资金具体流向和明细,却始终未见有相关部门对外公布过。
靓号竞价成各地热潮 民众呼吁取消声不绝
靓号竞价在中国早已不是什么新现象。
1992年7月,上海市首次试行“Z”牌照吉祥号拍卖,当日拍卖会拍卖的14个吉祥车牌,全部成交,总金额高达224.8万元人民币。其中“Z0518”牌号因谐音有“我要发”之意,竞价高达30.5万元,然而事后不久,买主就因债务问题导致这块车牌被司法机关查收,天价车牌一度成为笑谈。
此后至今,广东、浙江、河南、海南、吉林等多地陆续开始采取竞拍靓号的措施,因国家在整体法规上并未有统一约束规定,所以各地具体措施各异。
靓号竞价在中国成为一种现象,有多方面因素。
首先是需求旺盛。在中国传统风俗(或者有人称为迷信)影响下,人们对个别数字或者数字的特别排列有着特殊的感情,很多人希望给自己的爱车讨个好彩头,逢凶化吉。然而,靓号毕竟是少数,在需求多而资源少的情况下,竞拍成为一项选择。
其次是竞拍也是一种尊重市场定价的行为。因为从实际好处看,靓号拍卖既能增加财政收入,也能让一部分竞拍者叫好,属于典型的“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可谓“一举两得”。从经济角度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
不过,所谓的“一举两得”与普通民众似乎并没有直接利益关系,而机动车号牌并非商品,是实实在在的公共资源,原本属于社会大众。每个人在得到公共资源的机会和权利上应当平等。所以,近年来呼吁取消靓号竞价的声音一直不绝。
也正因此,今年10月8日,深圳正式启用全国统一版机动车选号软件,该市实施两年多的“靓号”竞价被正式取消。这与国内整体环境相比,一度被媒体形容是“罕见”。当地官方回应此举时称是为了“提高市民获得感”。
靓号溢价特性不能忽视 取消未必就能实现公平
车牌号是政府交通管理部门便于交通管理的一组编码形式,如同居民身份证号一样。编码本身是不具备价值的,但因为中国文化上,对某些数字的偏爱,以及连号概率小(稀缺性)等因素,让一些特殊的编码具备溢价特性。稀缺性是商品具备价值的原因所在,只要稀缺性不改变,商品价值就不会改变,所以靓号本身并不会因为其发放方式的改变而改变其稀缺性,也即是意味着其溢价不会消失。
靓号溢价不会消失,所以溢价属于谁所有就事关公平。采用拍卖的方式,价高者得,是很好地实现靓号溢价的方式,虽然说拍卖方式客观上会导致草根与靓号无缘,但是靓号收入本身会补充公共财政收入,用于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草根也可以因此间接享受到靓号所带来的好处。
而如果采用随机发放的方式,由于溢价本身不会消失,那么总会有一个人因为运气好而获得靓号,由于车牌号本身具备可转让的特质,客观上允许靓号成为可交易的商品,虽然在获取方式上得到公平,但是在编码价值上,靓号获得者永远会高于那些普通号码的所有者,这难道就是公平吗?将本可用于公共收入一部分收入拱手让于他人,难道不是公共资源的浪费吗?
此前有专家分析认为,《拍卖法》第六条规定,拍卖标的应当是委托人所有或依法可以处分的物品或财产权利。所以无论是车管所,还是地方政府,对作为公共资源的靓号车牌其实并没有所有权,所以也就没有资格进行拍卖。交通编码是交通部门管理的手段,编码在使用之前并无具体的所有权益享受者,但又不具备公共资源的特性,用《拍卖法》的相关规定并不能否定交通部门采用不同的编码发放方式。关键的问题依然是在收入是否为公民所享有。
竞价收入使用去向不明 实现公平还需政务透明
所以关键点出现了,政府获得靓号竞价收入后,是否真正实现普惠公平,公民享有呢?
广东省颁布的《小型汽车号牌号码竞价发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竞价发放号牌号码所得收入,在扣除竞价发放工作有关成本及退费支出后,会全部用于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支出。除了广东,河南、安徽、浙江等地也有类似办法。
所谓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
尽管各地几乎都有针对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使用规章办法,但现实情况是,这笔款项的具体运作数据,各地几乎均没有公示。也就是说,靓号竞拍原则上是归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但具体用没用,或用到了哪里?民众并不清楚。这或许才是民众质疑“靓号竞价”的痛点所在。
此外,如此庞大的一笔基金费用,筹集来源多样,却并没有专职人员进行审核管理,而是交由交管部门主管负责,未免也有些力不从心。
可见,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使用面临着很大的制度障碍,这成为其运作名目不清的重要原因。“靓号竞价”收入作为其中的一部分,使用情况自然也堪忧。如何让靓号收入能够真正普惠于民,唯有尽快优化监管法规,落实各级统筹责任,同时进一步政务透明。只有真正让民众知道钱之所向,也才能让他们体会到公共资源发挥的公平价值。
责任编辑:胡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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