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野长城被“抹平”是抢救性修缮?

最近,一篇名叫“最美野长城被抹平”的文章在网上广为流传,说的是辽宁绥中一段颇有古韵的野长城在修缮中被抹成了平板路。有记者到现场瞅了瞅,发现整齐垒砌的石头面上铺了一层灰白色覆盖物,还真像是一条乡村“平板路”,既丑陋,又突兀。有网友说,这不就是典型的“自毁长城”吗,并质疑这项获得上千万补贴款的维修工程存在猫腻。最新的媒体跟踪报道,揭露了更多的信息,比如所谓修缮中使用了长城修缮中严禁使用的水泥,修缮方案的细节没有报批,属于违规上马。这段野长城基本是毁了。
野长城被抹平 归根来说是背后的经济利益作祟
回顾这段在不长时间里发生的争议,可以划分为两段:第一段是野长城被指责为修坏了后,文物部门言之凿凿,坚称所有修缮方案都经过省、国家局的批准,程序上无瑕疵,技术上完美。在这个情况下,舆论怀着悲愤眼看野长城的人为毁坏,但提不出有效反驳。
等到记者跟进到现场调查后,事情开始对文物局不利,他们固守的无可指责的程序及技术借口,被一一突破,证明多有谎言。记者跟随国家文物局总工的实地调查显示,当初批复了修缮规划的总工也承认受骗上当。
而就在进展对文物部门极为不利的情况下,文物工作者利用社交媒体发出了别样的意见,认为文物修缮是专业性极强的问题,不容媒体及大众盲目干涉。这些声音以专业性作为盾牌,认为文物局自主修缮有理,大众的批评是一叶障目不见森林,是胡闹。
实际上,野长城在经过700年存在后,被文物管理部门“抹平”在群山峻林之间,其动机只能归结为经济利益。维修1200米“最美野长城”,修缮资金超过1000万元,也就是说,修缮每一米长的长城,花费几乎一万元,所用材料却是“三合土”,并非什么特殊材料,价格也应该非常便宜,而且三五年之后就会风化。所有拿程序、拿专业性掩护拙劣修缮效果的,其实都是要回避钱的问题。
野长城被毁突出相关部门的监管不力
争论乍起的之初,许多人拿古罗马、雅典等历史建筑物的保护为例,证明抹平野长城实乃多此一举。实际上不用舍近求远找例子,文物法与长城保护法都对怎样保护长城有明确的规定,文物局如果不能照章行事,外人只能等待破坏性后果显露后才能看见。
省及国家文物局批复野长城修缮计划后,也不知是出于什么心思,缺乏对修缮工程的必要监督,以致于野长城被水泥完全覆盖之后问题才被发现。当文保工作者激烈拿专业性反驳时,其实他们在道义上已经不具备这个资格了。
现在是由国家文物局总工坦率承认在野长城保护中专业性的残缺,仅就专业性而言,那些猛烈鞭挞大众不懂专业性的文保工作者当何以自处?换言之,就野长城的专业性保护来说,文物局系统内都是前后矛盾、难以自圆其说,舆论批评野长城毁在文物局手里,并非夸大。
文物保护确实需要专业性,但专业性服务、服从的是历史遗存的文化价值。如果用专业性毁坏文物的历史意义,这样的专业性就是本末倒置,文保工作者应该反思,何来自骄的底气?更何况,从辽宁野长城被文物部门借工程推向毁灭的过程看,何来正当的专业性可言?
避免类似事情发生需提高文物监管与保护意识
近年来,中国虽然经济发展迅速,但文物保护观念和相关法制非常落后,除了各地频频发生为了开发毁坏文物的事件,还常发生地方官员对文物古迹进行破坏性保护、破坏性修复、破坏性建设,把一些历史遗存搞得面目全非,造成不可挽回的永久性破坏。
而综合现有的信息看,明代野长城毁于一旦,整个过程中都没见到文物部门的文化思维,从始至终都是包工头做派与推诿卸责的系统之风。野长城遭到以修缮名义的毁坏,根本上不是专业性多与少的问题,而是有没有文化素养的问题。这一点,还请文保部门诚实以对。
有论者吐槽说,野长城就算是拆了也是对文物好,因为只有失去才能让民众懂得珍惜。如果是这样,野长城毁在文保工作者手里,也算是死得其所了。野长城争论至今,社会对文物的关切始终没有被文物系统正视过,这已经不是没文化能解释得通的。
责任编辑:胡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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