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女孩上学被拒 消除恐慌不能只靠科普

湖南宁乡县流沙河镇高山村11岁的女孩莎莎,本应该读小学五年级。两年前被确诊出艾滋病后,莎莎上学的想法遭到了其他学生家长的强烈反对,经过一年多的拉锯,莎莎还是失学了。莎莎染上的是艾滋病,而这些人染上的是更可怕的病——偏见。对于艾滋病患者而言,比疾病更可怕的,正是周围人的无知、偏见和歧视。
虽然有法律保护艾滋病儿童上学问题 但是公众的恐惧感依然存在
像莎莎这种因患艾滋病而不能正常入学的情况,绝非个案。据专家于2012年底估算,我国当时14岁以下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儿童大约有8000人,现在可能有所增加,或多或少都会有上学难的问题。
对于艾滋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我们并不缺乏相关法律的保护,从隐私权到配套的关爱措施,都有着较为明确的规定,“保证不让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因家庭困难上不起学或辍学”。即便如此,仍旧有不少的“莎莎”,面临着相似境遇。原因很简单,那就是公众的“恐惧”。
对艾滋病的恐惧,真的只是因为人们无知吗?并不绝对如此。新闻中有两个细节值得注意:一是教育部门不断向学生家长说明艾滋病的传播途径,告 诉他们一般不会传染给他们的孩子,但家长们仍旧不答应,因为他们担忧的是那万分之一的可能性;二是有知识和有认知水平的老师,在来到莎莎家上课的时候,居 然也十分忐忑,连水都不喝,并有不愿意继续教下去的念头。
家长和老师的反应很具代表性:从个人的“理性选择”出发,哪怕传染的可能性再低,人们也会趋利避害。公众对艾滋病毒携带者的偏见,或许比外界想象的严重。像新闻中的老师,了解科学知识,也认为不该歧视艾滋病病毒携带者,但真让自己去做就畏缩。
家长及同学们的反对与孤立 让艾滋病儿童心灵受到巨大创伤
《艾滋病防治条例》规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享有的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莎莎接受教育的权利,谁也不能剥夺。法律和道理虽然如此,其他家长未必不知道,但他们还是集体选择排斥莎莎。
他们不待见莎莎,不过是担心自己的孩子被传染。在道德上审判他们又能如何?可怜天下父母心,恐怕很多家长会和他们一样,这种选择与无知有关,与文明程度不高有关,也与太爱自己的孩子有关。现实中,几乎每个人都在说要关爱艾滋病人,但让他们和艾滋病人多接触,他们或许依然顾虑重重。可见,将艾滋女孩逐出学校的是根深蒂固的愚昧和歧视,这种愚昧和歧视不只存在于少数人身上。在此情境下,只强调保障艾滋儿童进入普通学校就读的权利,就有些不接地气。因为他们的入学,要么会引发其他孩子转学,要么会被其他孩子孤立,如此不仅让他们不能安心地接受教育,反倒会造成更深的心理创伤。
普及艾滋病知识需要一个过程,转变人们的观念也需要时间,祛除对艾滋病的歧视的任务任重而道远。
宣传预防不能只靠科普 尊重其基本权利也很重要
让艾滋儿童顺利入学,尽管需要不断加大对艾滋病的科普力度,让学生和家长从心理层面上真正接受,但就现阶段来讲,亦需要采取其它可行性的配套措施。
消除对艾滋病的偏见,保障艾滋儿童的受教育权,自然需要不懈地做好科普工作,但也不能只靠科普。现阶段应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多样化的措施保障艾滋儿童的基本权利,让携带艾滋病病毒的孩子安心地坐在教室里。有人说,艾滋病歧视是墙,需要人们把墙撞开。随着公民的文明意识和法治意识增强,这堵墙迟早会倒掉。而构建制度与落实制度同样重要,尊重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的基本权利,他们才不会孤独和消极,不会有被边缘感,进而才会积极融入社会。
责任编辑:胡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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