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哄抢”事件屡屡发生的背后 是道德滑坡?

近年来,各地连续发生哄抢事件。一段时间内,对社会道德是否滑坡的讨论曾引起广泛关注。那么这些哄抢事件的背后,究竟折射着怎样的社会现状?
3月27日6时52分,江西安福武吉高速上一辆装满家电的挂车起火,随后消防大队立即出动消防车、举高喷射消防赶赴现场进行灭火。不料,到达现场后,周边一群村民蜂拥而上哄抢货物,阻止消防人员救火,并扬言“再射水打死你。看到这些哄抢的场面,那些村民“只认东西不认人”的行为,让人不免深思。这样的事件让人感到羞耻,但令人疑惑的是,类似行为在不同国家不同地区都曾出现。折射的是社会的道德和人们的法律意识。
村民道德意识薄弱 贪图小利
诸如这样的群众哄抢事件早已不是新鲜新闻,只不过有的是抢鱼,有的是抢辣椒。原本发生车祸,对于司机来说就是很大的损失,不仅人员受伤、车辆受损,还耽搁了运货时间,来不及处理好车祸事故,散落的货物却先被村民们洗劫一空,司机的无奈可想而知。按理说发生车祸,附近村民应该雪中送炭,参与帮忙才对。而我们看到的更多是有人趁火打劫、趁乱哄抢,然后迅速脱离现场,“满载而归”。2015年8月23日早上6点半,在焦桐高速驻马店泌阳县春水镇段,一辆大货车发生倾翻,20吨苹果散落在地,当地村民一拨一拨地赶到现场哄抢,警察现场控制了三名村民,才制止了哄抢。车主收到了2680元的退赔款。许多村民在贪便宜和从众思想的支配下,在哄抢过程中完全不顾及货车司机的感受和损失,明知不道德,还是在“不抢白不抢”的意识下参与进来。殊不知一人抢一点,哄抢者得到的是小便宜,而对于货车司机而言,却是重大损失,很有可以因此倾家荡产。
认为“法不责众“ 法律意识淡薄
毫无疑问,哄抢是一种违法行为,体现出来的群体道德令人汗颜,但我们不能止于道德的批判和谴责。许多参与哄抢的村民都认为哄抢不算大事,不算犯法。同时因为参与人数多,反正不会抓我一个的想法,于是哄抢起来才争先恐后、“理直气壮”。面对警察的劝阻不予理睬,在警察拔枪的威慑力下,村民才停止了哄抢行为,由此可见法律意识淡薄。
哄抢者视情节严重程度,将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如果哄抢行为是有组织的、有首要人(发起者)、有积极参与者,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按聚众哄抢罪论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在这些哄抢事情中,不论是哄抢家电还是哄抢水果,路人在司机、民警劝阻的情况下,仍然实施哄抢,客观上已表现为“当场强行劫取财物行为”,主观上已表现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因此,适用抢劫罪。是违法的行为。但是,哄抢地点一般发生在公路上,又以高速公路为多。车祸一旦发生,交警公安的到来需要时间,本来出警人数又不会太多。现场的工作重心肯定是集中在伤员的救治和车祸现场的处理上,无暇立刻顾及散落的货物。在执行之上,还存在很大的差距。需要一步步去落实。
和谐社会的建设需要提高法律意识 加强道德建设
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需要从提高村民法律意识,加强其道德观念入手。比如向公路周边村民发放法律手册,在公路边树立“禁止哄抢,违法必究”的广告牌,增强对公路周边特别是交通事故高发地带周边群众的法制和道德宣传,起潜移默化的作用。让哄抢违法,哄抢无德的观念深入人心。同时相关部门应该制订更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使得哄抢者的违法成本、违法风险增大。双管齐下采取措施,才能堵住哄抢事件的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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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胡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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