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 手机

照片用于广告宣传属于侵犯肖像权吗

2018-06-14 01:38:39 来源: 佰佰安全网 4828人阅读
导语:

公民的肖像权属于个人享有 ,集体是没有集体肖像权的。集体肖像作为商业用途时 ,应分别取得集体肖像中每个个体肖像权人的同意。 那么, 照片用于广告宣传属于侵犯肖像权吗 ?下面佰佰安全网就和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生活服务维权小知识吧。

照片用于广告宣传属于侵犯肖像权吗

肖像权是我国法律规定的每个自然人所享有的一项权利,受法律的保护,不容侵犯。那么,照片用于广告宣传属于侵犯肖像权吗?就让佰佰安全网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照片用于广告宣传属于侵犯肖像权:

照片用于广告宣构成侵权,可以起诉索取赔偿。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由此可见,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要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赢利为目的。常见的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主要是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业广告、商品装潢、书刊封面及印刷挂历等。对于侵犯肖像权行为,受害人可自力制止,例如请求交出所拍胶卷,除去公开陈列肖像等,也可以依法请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或赔偿损失等。赔偿损失请求权,不以财产损害为要件。

其他法律和司法解释对侵犯肖像权也作出一些相应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9条规定:以赢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作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除此之外,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

以上就是佰佰安全网小编为您提供了关于照片用于广告宣传属于侵犯肖像权吗的解答,真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您要了解更多关于市场服务维权,广告摄影侵权行为与维权方法生活服务维权小知识等相关内容请您多多关注佰佰安全网吧!


责任编辑:郑旭冰

  • 评论
  • 评论
以下网友言论不代表佰佰安全网观点 发表

相关阅读

为更好的为公众说明安全知识的重要性,本站引用了部分来源于网络的图片插图,无任何商业性目的。适用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六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适当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之规定。如果权利人认为受到影响,请与我方联系,我方核实后立即删除。

小编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