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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疾病患者的合法权益怎样保护

2018-03-23 17:24:06 来源: 佰佰安全网 1788人阅读
导语:

在我国,有部分患者患有精神疾病或者有精神障碍疾病,而某些医院和医生都对这类人有歧视,那么,精神疾病患者的合法权益怎样保护呢?

精神疾病主要是一组以表现在行为、心理活动上的紊乱为主的神经系统疾病,目前研究所得到的结果认为主要是由于家庭、社会环境等外在原因,和患者自身的生理遗传因素、神经生化因素等内在原因相互作用所导致的心理活动、行为、及其神经系统功能紊乱为主要特征的病症,那么,精神疾病患者的合法权益怎样保护呢?患者怎样保护自身权益呢?今天我们就跟随佰佰安全网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医疗维权安全小知识吧。

精神疾病患者的合法权益怎样保护

第一,精神疾病患者享有诊断复核权,对被诊断患有精神疾病的患者,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现行的医学标准或者参照国际通行的医学标准进行诊断复核,而不是一味的只是强调精神疾病,而逼迫患者转院。

第二,精神疾病患者享有通信、受探视的权利,住院治疗的精神疾病患者的通信、受探视权利受法律的保护,因病情或者治疗需要有必要对其通信、受探视的权利加以限制时,精神科执业医师应当征得精神疾病患者或者其监护人的同意,并记入病历中。

第三,精神疾病患者享有自愿住院治疗权,精神障碍的治疗实行自愿原则,除法律明确规定外,不得强迫任何人接受治疗,精神疾病患者自愿到医疗机构接受治疗的,由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办理就医手续,自愿住院接受治疗的精神疾病患者,有自行决定出院的权利,精神科医师认为不宜出院的,应当告知理由,由其监护人决定是否出院,并在病历中记录。

第四,精神疾病患者享有隐私权,在未经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下,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公开精神疾病患者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肖像、病史资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具体身份的信息,非法侵害精神疾病患者隐私权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精神疾病患者依法享有诊断复核权,享有通信、受探视的权利,享有自愿住院治疗权和隐私权,而精神疾病患者监护人应仔细跟患者讲解清楚,让患者明白自己拥有的权益,才能更好的保护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李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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