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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病相怜,热情指点

“你是什么病?要挂什么科?……我原来的病跟你一样,最后是被××医院治好的,比这家大医院便宜多了,很近的,你去那里看看。”
这种“同病相怜”的骗术,是医托们最常用的,他们看准学生、妇女、农村患者等手头没多少钱或者想省钱的弱点才得手的。

胡编乱造,恐吓患者

现在不少家庭都是独生子女,得了点病就心里着急,往往给了骗子可乘之机。有的骗子会谎称,医院挂号处在医院外面;还有的骗子说医院死人了,被警察查封了;甚至有的谎称没有医保卡的,大医院不看。

布点设人,步步陷阱

医托一般从公交站、医院大门口到挂号处、门诊科室都布点设人,以不同身份向患者推荐同一个医生或行医点并指点路线。一路上如有好几个人说同样的医院,一定要当心。

这种“医托”是十足的骗子,对他们应绳之以法。目前,我国公共卫生领域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但上述法律法规,未规定医疗机构和执业医师“故意将没有疾病的人诊断为有病并赚取诊疗费用”,需要承担何种责任。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对这些“医托”就无法可治。我国刑法仍然具有打击该类行为的制度资源。从目前媒体的报道来看,如果医疗机构及其执业医师以赚取医疗费为目的,明知就诊的人没有疾病却故意提供诊治措施,或者进行“过度医疗”,那么相关行为可能会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而“医托”虽然没有参与诊断和治疗的过程,但如果明知相关医疗机构存在“虚假医疗”、“过度医疗”行为,那么其行为就与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形成了共犯结构,同样可能构成诈骗犯罪。

遇到医托立即报警110,“医托”行为是欺骗行为,严重扰乱正常的医疗市场秩序,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执行处罚,“医托”违法行为严重的将触犯刑法构成诈骗罪,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了解了医托的行当后,希望广大就诊的患者提高警惕,在与陌生人交流时注意保护自己的隐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免上当受骗造成损失。

本月起,国家卫计委、公安部、国家食药总局等6部门联手在全国范围打击“黑诊所”、美容院行医、承包科室、“医托”行骗等非法行医行为。同时,将设立投诉热线电话:12356接受举报。

记者在部署专项行动的会议上了解到,行动从本月开始,为期一年。国家卫计委主任李斌在会上说,近几年来,个别地方“黑诊所”死灰复燃,“医托”形成链条骗取群众救命钱,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卫计委将会同公安机关出重拳打击违法行为,配合查处一批社会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

国家卫计委综合监督局局长薛晓林介绍说,此次行动主要打击“黑诊所”、“游医”等无证行医行为,以及选择性别的人工流产、“医托”行骗行为。“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在农贸市场、集市、大型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坑害群众利益的游医、假医;在城市生活美容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薛晓林说。

举报“医托”今起可拨110

医托涉嫌诈骗,可以报警处理。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民警提示大家,医托往往打扮成求医的病人,对外地或者农村患者热情招呼、询问病情,或借“老乡”之名套近乎。然后将患者介绍到另一家医院就诊。

因此,在正规医疗机构就诊时,求医者一定要警惕陌生人搭讪,特别是有人介绍你到别处就医时更要格外警惕,有问题要咨询时,一定要询问导医或者医生。

在认为自己被骗后,要设法保留证据,并一定要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配合民警了解案情。

求医者只管即便选择正轨病院就医,一旦觉察受愚,应保存发票或药物作为证据,也可以实时向就近的卫生监视所报案,以便执法职员实时汇集证据袭击医托,挽回患者损失。

民警提示大家,医托往往打扮成求医的病人,对外地或者农村患者热情招呼、询问病情,或借“老乡”之名套近乎。然后将患者介绍到另一家医院就诊。

因此,在正规医疗机构就诊时,求医者一定要警惕陌生人搭讪,特别是有人介绍你到别处就医时更要格外警惕,有问题要咨询时,一定要询问导医或者医生。

在认为自己被骗后,要设法保留证据,并一定要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配合民警了解案情。

求医者只管即便选择正轨病院就医,一旦觉察受愚,应保存发票或药物作为证据,也可以实时向就近的卫生监视所报案,以便执法职员实时汇集证据袭击医托,挽回患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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