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 手机
佰佰安全网 > 佰佰知识 > 安全百科 > 应急自救 > 妊娠阑尾炎

妊娠并不诱发阑尾炎,但妊娠期由于阑尾位置的改变阑尾炎体征常不典型,炎症不易包裹与局限,常形成腹膜炎。阑尾炎穿孔继发弥漫性腹膜炎较非孕期多1.5~3.5倍。其原因为:

①妊娠期盆腔血液及淋巴循环旺盛,毛细血管通透性增强,组织蛋白溶解能力加强。

②增大子宫将腹壁与炎症的阑尾分开,使腹壁防卫能力减退。

③子宫妨碍大网膜的游走,使大网膜不能抵达感染部位发挥防卫作用。

④炎症波及子宫可诱发宫缩,宫缩又促使炎症扩散,易导致弥漫性腹膜炎。

⑤妊娠期阑尾位置上移及增大子宫的掩盖,急性阑尾炎并发局限性腹膜炎时腹肌紧张及腹膜刺激征不明显,体征与实际病变程度不符,容易漏诊而延误治疗时机。

孕期大多数妊娠合并阑尾炎的主要症状都表现为腹痛。

1、妊娠早期。症状和体征与非妊娠期基本相同,常有转移性右下腹痛,伴恶心、呕吐、发热,及右下腹压痛、反跳痛和腹肌紧张等。

2、妊娠中、晚期。临床表现常不典型。常无明显的转移性右下腹痛。阑尾尾部位于子宫背面时,疼痛可位于右侧腰部。约80%的孕妇其压痛点在右下腹,但压痛点位置常偏高。增大的子宫将壁腹膜向前顶起,故压痛、反跳痛和腹肌紧张常不明显。

另外部分人也有其他症状出现,如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有些患者可伴有发热,全身不适或乏力。

妊娠阑尾炎鉴别方法:

妊娠早期急性阑尾炎的症状与体征与非孕期基本相同。即有腹痛、伴恶心、呕吐;发热;右下腹压痛或肌紧张;血白细胞计数增高等。70%~80%患者有转移性右下腹痛。

妊娠中、晚期因增大的子宫使阑尾的解剖位置发生改变,临床表现常不典型。腹痛症状不典型或不明显;常无明显的转移性右下腹痛;阑尾位于子宫背面时,疼痛可能位于右侧腰部;因阑尾位置较高,因而压痛点较高;增大的子宫撑起腹壁腹膜,腹部压痛、反跳痛和肌紧张常不明显;由于妊娠期有生理性白细胞增加,白细胞超过15×109/L才有诊断意义,但也有白细胞无明显升高者。

妊娠早期阑尾炎的症状和体征同非妊娠患者阑尾炎发病差异不大,但应注意不要把妊娠早期阑尾炎的症状视为妊娠反应而延误诊治。妊娠中晚期阑尾炎由于阑尾位置的改变及孕激素等影响,给诊断带来困难。

必须注意下列几点:常首先表现为右下腹痛。腹痛症状较轻,肌紧张不明显,但全身症状重,血白细胞及体温较高。妊娠中晚期阑尾炎的压痛点常在子宫底右下方2-3指处,并不在子宫底的上方,右腰部常有压痛,结肠充气试验大多阴性,腰大肌试验阳性率在90%以上。嘱患者左侧腹痛可有缓解。尿化验可有少量红、白细胞。不要误诊为尿路结石或感染,尿路结石常表现为绞痛,B超有强光团而尿路感染者膀胱刺激征较为明显。对妊娠阑尾炎外、妇科医生要密切合作,力争早确诊及时手术治疗。

一、怀孕早期患上急性阑尾炎的治疗

怀孕早期通常指怀孕了一到十二周。怀孕早期患上急性阑尾炎,不论其临床表现轻重,均应手术治疗。此时对子宫干扰不大,不会影响继续妊娠。若待妊娠中晚期复发时再行手术,既增加手术难度,原创对母子也有危险。

二、怀孕中期患上急性阑尾炎的治疗

怀孕中期治在十二周到二十四周之间。怀孕中期患上急性阑尾炎,其临床表现轻且拒绝手术者,可采用非手术治疗,静脉给予大剂量青霉素或氨苄青霉素。若病情进展不能控制,应手术治疗。此时胚胎已固着,手术对子宫干扰不大,不易流产,可继续妊娠。一般认为,妊娠4—6个月是手术切除阑尾较佳时机。

三、怀孕晚期患上急性阑尾炎的治疗

二十四周之后成为怀孕晚期。怀孕晚期患上急性阑尾炎的治疗应手术治疗,即使因手术刺激引起早产,绝大多数婴儿能存活。手术对孕妇影响亦不大。

1、饮食调理

(1)饮食规律,不暴饮暴食,否则会导致肠道正常蠕动发生改变,功能出现紊乱。

(2)忌生、硬等难消化食物,避免加重肠道负担,导致消化不良、胃肠功能紊乱。

(3)细嚼慢咽,减少进入盲肠的食物残渣。

2、保持乐观不良情绪易导致植物神经紊乱,从而使胃肠道功能失常,诱发阑尾炎。

3、调节寒温注意季节、气候变化,适时地调节自身机体与自然界关系,天热减衣,天寒添衣,尤其是保证腹部免受寒冷刺激,维护胃肠道的正常功能状态。

4、防止便秘和腹泻出现便秘和腹泻现象时,要积极寻找原因,及时调理和治疗,保持大便通畅和粪质正常。

5、驱除肠道寄生虫肠道寄生虫如蛔虫、蛲虫等,可进入阑尾腔,阻塞腔道,诱发感染而引起阑尾炎。

6、适当参加体力活动平日参加体育锻炼和体力劳动,可增强体质,提高胃肠道功能,增强机体抗病力,这对于预防阑尾炎来说是必要的。还有就是饭后切忌暴急奔走,盛夏酷暑切忌贪凉过度,以及其他冷饮。平时饮食注意不要过于肥腻,避免过食刺激性食物。孕妇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提高免疫能力。如果有慢性阑尾炎病史,更应注意避免复发,平时要保持大便通畅。

  • 评论
  • 评论
以下网友言论不代表佰佰安全网观点 发表
为更好的为公众说明安全知识的重要性,本站引用了部分来源于网络的图片插图,无任何商业性目的。适用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六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适当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之规定。如果权利人认为受到影响,请与我方联系,我方核实后立即删除。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