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 手机
佰佰安全网 > 佰佰知识 > 安全百科 > 老人安全 > 老年代步车保险

因老年代步车不能上牌照,无法为其办理保险业务,就像在新闻中所说的,一些商家将意外险当做交强险给客户上保险的行为虽然有些不妥,但是却为老年代步车的意外买单。所以建议投保人上意外险。

老年人如何买意外险?

有人问,年龄超过50岁后就很难再买保险了,这是真的吗?

这是真的,投保有其年龄限制,超过40岁可能会要求你进行体检,超过50岁就极有可能会被拒保,所以想要买保险还是需要趁早购买。但如果是单纯的意外险的话就另当别论了,现今甚至市场上还有专门为老年人开发的意外险。

有人问,为老年人买意外险需要注意什么呢?

为老年人购买意外险时,在保障范围的选择上,要特别注重老年人较为常见的意外事故,如骨折、燃气中毒、交通意外等等。根据这些常见的意外事故来选择保险,做到尽量满足老年人的投保需求。

车辆保险主要分强制险和商业保险,其中商业险又分为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全车盗抢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以及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不计免赔特约险等附加险种。每个险种都有各自的保障范围,因此买车险要根据自身的需求来决定。对于上下班代步用的汽车在买车险时候有几点注意事项和窍门需要车主知道。

老年代步车车主主要使用在上下班时,像这种情况车辆一般会在比较可靠和安全的停车场停放,车主可以不考虑投保盗抢险。如果说代步车辆车身价也比较便宜,玻璃单独破碎险也可考虑放弃投保。如果车主是新车的话,车子自燃的概率非常低,所以自燃险也可以不考虑投保。

老年代步车的不同情况提供以下几种投保方案:

有安全停车位+中低档车辆方案

老年代步车与机动车发生事故,如何判责?

其实很多车主更关心的是,如果路上与老年代步车发生碰撞,那么事故责任如何判定呢?

首先,老年代步车属于机动车,因此发生交通事故,一律按照普通交通事故处理,判定双方责任的大小。而因为老年代步车没有路权,没有合法牌照,已属于违法,所以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将承担事故的绝大部分,甚至全部责任。

此外,老年代无法缴纳道路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发生事故后的所有赔偿将由车主个人承担。所以说,如果各位车主在路上与老年代步车发生事故,千万别慌,即便是自己“全责”,对方也会承担一部分负责!

注意事项

提高安全驾驶意识,认识到驾驶代步车存在的安全风险,警惕可能出现的危险情况。

一定要进行简单的驾驶培训,虽然代步车操作简单,但是也要花一段时间认真熟悉车子的构造和各项功能。

不同的保险公司的价位小有不同,若无法选择可以从一些知名的保险品牌入手。比如中国平安,中国人民保险等,可以进行适度了解后再下手。车辆保险需要根据车主投保的险种以及比例来确定,一般一年所交金额如下:

1、交强险一般为950元,但遵循浮动费率机制,最低可降30%;

2、玻璃单独破碎险通过区分进口和国产来确定;

3、车上人员责任保险以每个车上人员的最高赔偿限额确定;

4、不计免赔险一般为固定费率;

5、车损险为固定保费和车型比率费用之和来确定;

6、三者险通过保额来确定;

7、盗抢险通过车型比率费用确定;

8、划痕险通过保价来确定;

老年代步车保险的购买原则

对于有车一族来说车险必不可少,不只在发生意外时帮你缓解经济压力,更让你在平时开车出行更加放心。那么汽车的保险购买后需要做什么呢?自然是要遵守汽车保险的购买原则。购买原则宏观来看是:优先购买足额的第三者责任保险,司机乘客座位责任险、车损险的免赔险;在购买I其它险种(盗抢险、玻璃、自燃、划痕险)结合自己的需求购买。从微观来讲主要以每辆车的实际情况为准,是在拿不准,可以在各大保险公司的官网上进行查询和估价。

车险分为强制险和商业险两大类。所谓强制险,就是国家规定必须购买的交强险,不然车辆是不允许上路的,并且车辆年检时也会要求提供交强险保单。交强险是对于事故中受害的第三方的理赔。交强险是有赔付额度的:死亡或是伤残赔偿11万、医疗费用1万、财产损失2,000元。这是交强险的最高赔付上限,我们都知道真正遇到人伤的交通事故,这点医疗或是死亡的赔偿远远是不够的。

遇到赔偿不够怎么办?要么车主自掏腰包补足赔偿,要么就购买第三者责任险。现在遇到事故,人员的医疗以及死亡伤残赔偿费用都是相当厉害的,所以第三者责任险的投保金额也越来越高,很多车主都选择100万甚至以上的投保金额,觉得这样心里才踏实一点。

无论是交强险还是第三者责任险,都是只针对受害者的理赔,不包含车辆自身的维修费用。如果车辆需要维修,就要购买车损险。有车主会说,反正是自己的车,修不修无所谓,能省一点好一点。但是,如果遇到严重一点的碰撞,车辆无法继续使用,只能维修,往往维修的金额就远远超过保险金额本身了。

  • 评论
  • 评论
以下网友言论不代表佰佰安全网观点 发表
为更好的为公众说明安全知识的重要性,本站引用了部分来源于网络的图片插图,无任何商业性目的。适用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六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适当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之规定。如果权利人认为受到影响,请与我方联系,我方核实后立即删除。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