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购进管理制度 1.采购人员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从合法企业购进合法生产或经营的质量可靠的保健食品。 2.对首营企业、首营品种应按照《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管理制度》进行审核。 3.对购进的保健食品,须审核其合法性和质量可靠性:购进的保健食品应具有《保健食品批准证书》、 产品检验合格证和质量标准;购进的进口保健食品应有符合规定的、 加盖了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 和口岸进口保健食品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复印件;购进的保健食品的包装和标识应符合有关规定和储运要求; 4.采购部门或采...
选购食品要严防食品添加剂超标,下面来教大家几个小窍门; 1、学会一些识别技巧 质监部门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很多黑作坊会将硫磺、甲醛、吊白块、烧碱等非食用物质添加到食品中,从而引发食品安全事件。 2、不要单一选择某种固定食品 从健康角度讲,不要吃单一食品,吃得越杂越好。 3、尽量选择加工程序较少的食品 少吃速冻饺子、番茄蛋花汤、方便面等,专家对此表示,此类“方便”食品...[详情]
食品经辐照可达到杀菌、杀虫、抑制蔬菜发芽、延迟果实后熟等目的,那么,哪些食品原料可以辐照呢?和我们佰佰安全网一起来看看吧!...[详情]
学校食堂是学生就餐的地方,所以说为了保障孩子们的身体健康,学校食堂原料采购要求也是非常严格的。...[详情]
因不堪网络谣言的长期困扰,肯德基一纸诉状将10个涉嫌造谣的微信账号告上法庭,除了要求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礼道歉外,还向三被告企业要求总共达350万元人民币的赔偿。事实上,受网络谣言困扰的并不仅仅是肯德基一家,诸多食品企业被卷入“传谣利益链”。有消息显示,从4月起,娃哈哈、康师傅、肯德基等巨头,纷纷将涉嫌传谣微信号背后的运营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微营销”为目的的微信传谣利益链也渐渐浮出水面。食品企业多受害 在微信传谣利益链中,通常的做法都是,造谣者通过制造骇人听闻或者足以引起公众注意的微信谣言,借助公众因关心健康而随手一转的心态,通过传谣攒粉,然后再以“微营销”的方...
2014年6月17日,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召开“食品安全百日严打工作新闻通报会”,通报杭州广琪贸易有限公司销售过期食品原料等十大典型案例。 这些案例中,有4个涉及涂改伪造过期食品的生产日期,涉及烘焙食品原料企业、炒货加工企业、橄榄油经销企业、沃尔玛超市门店。 昨天,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食安办还公布了“杭州广琪贸易有限公司”等“黑名单”企业和经营户32...[详情]
山东食药监对外公布称,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内部员工积极举报食品违法行为,最高奖励举报人30万元。由此可见,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视。 从2015年6月开始,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向食品生产企业员工发布“告食品生产企业员工书”,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内部员工勇当“吹哨人”,及时举报食品生产单位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添加剂、使用过期伪劣食品原料等不法生产行为。一经查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重奖...[详情]
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基本生产条件,按规定程序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方可从事食品生产。...[详情]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2017年食品安全抽检情况和2018年抽检计划。2017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全国范围内组织抽检了23...[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