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品相关产品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 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3、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4、对于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 5、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6、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7、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8、食品中所有的添加剂必须详细列出。 9、食品中禁止使用的非法添加的化学物质。
旅行社安排的饭店,因饭店原因低于合同约定的等级、档次,旅行社应退还旅游者所付房费与实际房费的差额,并赔偿差额20%的违约金。 国家旅游局发布的《旅行社质量保证赔偿试行标准》规定: 1、旅行社安排的旅游活动及服务档次与协议合同不符,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应退还旅游者合同金额与实际花费的差额,并赔偿同额违约金。 2、导游未按照国家或旅游行业对客人服务标准的要求提供导游服务的,...[详情]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食品安全问题是“食物中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影响的公共卫生问题”。品安全要求食品对人体健康造成急性或慢性损...[详情]
2016年1月,李某在某超市购买了三箱某品牌葡萄酒,每箱六瓶,每瓶售价为19.8元,生产日期为2015年5月13日。购买后,李某在产品标签中发现该葡萄酒的配料为:葡萄、饮用水、白砂糖、食品添加剂(柠檬酸、柠檬酸钠、甜蜜素、糖精钠、阿斯巴甜(含苯丙氨酸)、山梨酸钾、苋菜红、焦糖、植物香料),其中“阿斯巴甜”是一种甜味剂,被《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明确禁止添加到葡萄酒中。李某遂将该超市诉至法院,要求该超市返还购物款356.40元,并十倍支付赔偿金3564元。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葡萄酒中添加阿斯巴甜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被告作为专门从事商品零售业...
食品卫生安全关系着每个消费者的切身利益,2015年1月7日,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2015年1月份新一期食品安全信息,风味红肠、“金碧富城”牌黄金姜片等9种食品因为菌落总数、二氧化硫等含量不合格,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而被要求停止销售。■北京市下架食品名单样品名称 商标 生产日期 标注生产单位名称 不合格项目哈尔滨 百世 2014.6.17 沈阳永大食品有限公司 铅风味红肠...[详情]
日前,浙江温州严女士在网上购买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930余元,要求分别依照《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十倍、三倍赔偿食品价款。14日,记者从温州苍南法院获悉,该法院开庭审理该起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的案件。5月10日,严女士在淘宝网上一家参茸保健品商行购买了5盒胶福源鹿角胶产品,货款930元。在购买产品不久后,严女士将商家和淘宝网诉至法院。法庭上,原告、两被告三者各执...[详情]
今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了《关于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通告》,从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加大政府监督监管、实现社会共...[详情]
“我在草市街和北大街的两家超市里头看了,里面卖的五仁月饼都名不副实。”...[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