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快递公司在寄送过程中快件丢失、划伤、变形、碎裂等损坏情况不断发生;“对于未保价的快件,出现这些情况后,快递公司往往先以各种借口和理由推卸责任,推脱不过的情况下,才勉强同意给予消费者不超过邮资三倍的象征性赔偿,这往往与消费者的实际损失相差很大。
活动征集和收集到涉及快递行业的消费者权益受损案例22件,其中涉嫌手机快递邮购诈骗的案例17件。
丢失损毁延误赔偿不合理
许多快递公司在寄送过程中快件丢失、划伤、变形、碎裂等损坏情况不断发生;“快件不快”,超过承诺期限,造成快件延误的情况也经常发生。对于未保价的快件,出现这些情况后,快递公司往往先以各种借口和理由推卸责任,推脱不过的情况下,才勉强同意给予消费者不超过邮资三倍的象征性赔偿,这往往与消费者的实际损失相差很大。
目前,快递公司的服务质量良莠不齐,差别较大。省消协建议广大消费者一定要注意选择信誉等级高、社会评价好的公司。对于特别贵重的物品,最好选择保价的方式寄送或改用其它途径,以免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未保价快件不能只赔邮资
快递损失赔偿,保价的快件邮寄目前未发现争议。而未保价的快件,发生损失赔偿争议的情况较多。对于未保价的快件损失赔偿虽然没有专门的、较为具体的法律规定,但并不意味着处理这类问题就无法可依。省消费者协会认为:快递行业现行所谓“未保价快件损失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三倍”的规定,不仅无现行法律法规支持,而且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相悖。对于未保价快件的损失赔偿问题,应当依照《消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予以赔偿。
快递代收货款存在诈骗行径
在本次征集和收集到的案例中,利用快递代收货款业务行骗的案例17件。反应的内容主要为:消费者由于接到一个推销手机的电话或短信、看到一则推销手机的电视广告或是在互联网上获取推销手机的信息而采取异地跨省快递邮购的方式购买手机,通过快递公司代收货款业务,先签字交款后,消费者才能打开包装验货。结果收到的物品有的是一只手机模型,有的是不能用的充值卡,有的是空储蓄卡,还有的仅仅是一个空盒子。这类问题已经突破了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问题的界限,涉嫌诈骗犯罪。
省消协在此特别提醒消费者,千万不要轻信这类推销宣传,更不要受其误导而采用这种消费形式购买物品。
责任编辑:佰佰安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