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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23日 四川宏泰生化有限公司发生氢氮气泄漏 4人死亡、2人受伤

2015-04-15 13:05:20 来源: 佰佰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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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2011年4月23日11时40分左右,南充市高坪区四川宏泰生化有限公司造气车间甲烷化炉进口管线发生氢氮气泄漏,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企业在未停车的情况下,派人员现场处理,因处置不当,发生爆炸,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事故原因:

事故暴露出当前一些化工企业有章不循、违章作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的现象仍然十分严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不重视安全工作,安全管理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深入、不细致等问题依然存在。主要表现在:

(一)有章不循、违章作业现象突出。南充“4.23”爆炸事故和自贡“3.18”事故都是有章不循,违章冒险作业的情况下导致事故发生。

(二)安全培训不到位,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差。在上述事故中,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对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性认识不足,安全意识差,违章作业。

(三)企业没有处理好效益与安全的关系,重效益轻安全的思想严重。南充“4.23”爆炸事故就是企业未及时停车,违章处置导致的事故。

(四)非法违法生产现象时有发生。成都温江“4.16”和“4.18”就是典型的非法违法生产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

(五)安全监管执法仍存在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问题。


事故防范:

为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的势头,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充分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突出重点,迅速扭转危险化学品事故频发的被动局面。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针对近期危险化学品事故多发的形势,认真研究分析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特点,查找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信部印发的《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精神为契机,把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真真落到实处,严防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再次发生。

(二)从即日起,立即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反“三违”活动情况,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作业现场:工艺管理、设备管理、15类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改造等情况;特殊作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安全管理情况;企业开、停车安全管理情况;防火、防爆、防泄漏、防自然灾害事故的措施落实情况;是否编制了科学的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是否配备了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等情况。

(三)加强高温雷雨季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夏季历来是危险化学品事故多发时段,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当前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以防泄漏、防火灾爆炸为重点,有针对性地持续开展隐患排查,强化夏季“四防”工作(防雷、防汛、防倒塌、防泄漏爆炸);加大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严格执行企业领导干部值班带班制度,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生产安全。

(四)切实提高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针对企业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并实施应急演练,通过演练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应急预案;进一步加大应急物资和应急装备的投入,有效提高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五)严格监察执法,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执法机构要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切实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安全执法,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责令其停业整改,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进行停产停业,该关闭的坚决予以关闭,绝不姑息迁就。坚持事故“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依法查处危险化学品事故,监督事故企业吸取教训,认真落实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防止同类事故发生。


责任编辑:刘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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