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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主播用这种方法网络诈骗 被警方抓获

2018-06-25 09:53:06 来源:浙江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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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朱某今年44岁,临安人,在临安开店好几年了。今年3月初,眼看着自己租的房子就要到期,朱某就想着换一套好点的房子住住。在网上,朱某看到了一套单身公寓出租的信息,每月1300元,物业、水电、宽带等费用另算。

网上某套房子的租金,比同小区其他房子便宜了好几百。

动心了吧?

实地去看房,果然物美价廉。

更动心了吧?

房东很热情,拿出房产证和身份证证明房子就是他的。

完全放心了吧?

这样的房子得先下手为强啊。

所以,立马签合同,立马一次性付了三个月或半年房租。

入住几天后,接到陌生电话,说:那房子是我的,我的!不是那人的!

那人是谁?是个演技一流的男主播。

近日,杭州临安警方破获一起以“自家房屋出租”名义实施诈骗案件,涉及受害人12人,涉案金额高达14余万元。

这么物美价廉的房子,可不能让别人抢走了

朱某今年44岁,临安人,在临安开店好几年了。今年3月初,眼看着自己租的房子就要到期,朱某就想着换一套好点的房子住住。在网上,朱某看到了一套单身公寓出租的信息,每月1300元,物业、水电、宽带等费用另算。

朱某心动了:“同样的地理位置和内部设施,他家的房子价位真的算是便宜的,同小区其他的出租房价格都要1800-2300元。”

这么物美价廉的房子可不能让别人抢走了。朱某当即根据网上留的电话,与房东方某取得联系。

方某热情接待了朱某,还带他实地参观了房子,并拿出房产证和身份证证明房子的所有权。

朱某对方某的房子非常满意,立即签了一年的合同,并一次性支付了1.2万元。

入住几天后,朱某接到一个男人的电话,说自己才是房东,那套房子并不是方某的,方某只是他公司的员工,房子本是给方某租用的。

当天,朱某匆匆回到租房,发现房门已被换了锁芯,有家不能归,朱某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马上来到临安公安分局锦城派出所报警。

“我现在才知道,方某从头到尾都在忽悠我!”朱某说。

嫌疑人是个男主播,骗了12人14余万元

临安公安分局锦城派出所接到报案后,立即对该案件展开调查。

经过大量调查取证和侦查工作,确定在从事主播工作的方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通过对方某细致的调查取证,初步确定了方某的落脚点。6月5日,锦城派出所在某小区一租房内成功抓获方某,在他的租房内发现大量租房合同、假身份证、假房产证、手机、银行卡等作案工具。

截至目前,涉及受害人12人,涉案资金达14余万元。

目前方某已被临安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要求老板为他租房子,转身他就租出去

方某是用什么手段让租客上钩的呢?

据方某交代,自己本身并没有房源,今年28岁的他之前在上海从事主播工作,后来到临安一家文化传媒公司上班,方某向老板任某要求帮他租房,任某根据方某提出的要求在某小区租下租期为一年的房屋作为方某的员工宿舍。

方某又以同样的方式骗取另一家文化传媒公司老板冯某的一套租房。

但这两套租房,方某并没有入住,而是转身将两套租房的信息发布到网上,改头换面说成是自己的房子租出去。

接着,就是“降价”。比如同一小区差不多面积和装修的房子月租是1800-2300元左右,方某就“降价”成1300-1800元左右来吸引租客的关注。

在租赁信息上,方某会写上自己的联系电话,当有租客联系他,他就会带去看房,并出示准备好的假房产证和假身份证以证明房产的合法性。

等租客签了合同,支付押金以及三个月甚至半年以上的租金后,方某就以上个租客未搬走等理由推诿拖延、回避租客入住,直至最终失去联系。

有些受害者“自认倒霉”,不愿花费精力去报案,方某屡屡得手。

佰佰安全网提醒:

1、在切实未见到房子与房东之前,拒绝因任何理由交纳任何“定金”或者“租金”。

2、在正式签订租房合同之前,可以多向小区物业、周围的邻居进行询问,确认房东本人的真实身份与租房提供者的身份是否一致。

3、不要轻信一些出租房屋的小广告以及网上的租房信息,最好找正规的房屋中介公司。

4、当中介索要身份证、银行卡等个人信息时,一定要明确可使用范围,必要时签订额外的信息保密协议。

5、发现虚假信息时,可向网站举报发布者。


责任编辑:慕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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