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出资人民币160万元购买贩运毒品甲基苯丙胺44340克被判处死刑。
图为云南当地一法院对民众进行禁毒宣传。
记者22日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一男子出资人民币160万元购买贩运毒品甲基苯丙胺44340克被判处死刑。
2015年5月22日,被告人吴某刚出资人民币160万元购买毒品,欲将毒品贩运至江西老家。同日吴某刚被公安民警在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打洛镇抓获,从其别克商务车后备箱中三个行李包内查获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剂78包,共计44340克。
本案由云南省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法院认为,吴某刚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贩运购买的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剂44340克,其行为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
吴某刚贩运毒品数量巨大,主观恶性较深,社会危害性较大,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据此,依法对被告人吴某刚以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
收个人全部财产。
佰佰安全网提醒:公共场所的管理者、经营者们要加强管理,出入这些场所的人也应警惕,具有防范意识,让犯罪分子无可乘之机,下面请看以下佰佰安全网为您带来的安全科普知识,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责任编辑:慕丹萍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