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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V有这个规定 结果被投诉了

2018-03-29 18:29:49 来源:新浪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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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我在岳阳楼区五里牌龙麦量贩式KTV消费时,自己带了点酒水饮料,但是前台的工作人员不允许我带进去,要求必须将酒水饮料寄存在柜台上,这不就是‘霸王条款’吗?

资料图片

“我在岳阳楼区五里牌龙麦量贩式KTV消费时,自己带了点酒水饮料,但是前台的工作人员不允许我带进去,要求必须将酒水饮料寄存在柜台上,这不就是‘霸王条款’吗?”近日,市民付先生致电12345便民服务热线,希望知道KTV的做法是否合理。

自带酒水零食被“没收”

3月17日晚上8点多,付先生和几位朋友吃过晚饭后来到位于五里牌的龙麦量贩式KTV。考虑到KTV内酒水比较贵,付先生一行人便在附近超市购买了一些酒水饮料。不料,当他们进包厢时,被KTV工作人员拦了下来,要求必须把酒水饮料寄存在柜台。“工作人员说,如果有需要可以在KTV里的超市购买,因为不想扫了朋友的兴,我只得在KTV的超市买了几百元的酒水和零食。”说起几天前的遭遇,付先生非常气愤。

记者在采访中得知,和付先生有相同遭遇的市民并不在少数。喜欢和朋友去KTV聚会的毛先生也遇到过酒水被“没收”的尴尬。“我们当时把酒水和零食装进包里,带进了包厢。但没想到工作人员路过包厢时看到了,竟然进来把桌子上的酒水和零食收到了前台,说是等我们离开时再归还。”毛先生告诉记者,KTV内的酒水售价较贵,一小瓶330毫升左右的啤酒,可卖到20元到30元不等,如果人数比较多,在KTV消费一次要几千块是常事。

禁带酒水零食是“行规”

昨日下午,记者拨打了龙麦量贩式KTV的电话,咨询能否自带酒水,被接电话的工作人员一口否决,并称:“我们这里一直都不允许自带酒水和零食进来,如果带了,也只能寄存在前台,等走的时候才能带走。”该工作人员表示,但是他们也不会强制顾客在KTV的超市消费,买不买都看顾客自己的意愿。

随后,记者又拨打了市内4家KTV的电话,得到的回复均是“酒水零食等一律不允许自带”。其中一家KTV工作人员更表示:“我还没听说过岳阳哪家KTV允许自带酒水零食的。如果我们就是单纯的唱歌消费,根本就没有什么利润。”因此,禁止自带酒水零食已是“行规”。

属变相强制顾客消费

湖南用平律师事务所律师凌怀兴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不接受任何一种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KTV禁止顾客自带酒水,虽然没有明目张胆的强迫消费行为,但事实上是从另一方面强迫消费者消费KTV房里的酒水,这是一种带有强制性搭售商品的做法,违背了《反不当竞争法》第十二条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因此,凌怀兴认为,禁止自带酒水是变相强制顾客消费的“霸王条款”,可向工商部门投诉。

岳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通过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现场调解,龙麦量贩式KTV已向付先生赔礼道歉。经协商,KTV方面退还付先生消费额的40%,付先生对此表示满意。

佰佰安全网提醒,如果市民在消费过程中遇到强制消费的行为,可以拨打12315进行投诉。


责任编辑:慕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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