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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误将3500万元汇给不相关公司

2018-02-28 19:57:34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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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2018年1月中旬,某公司负责人来到通州区法院起诉另一家公司,立案时负责人神态非常紧张,手在签署立案材料时不停地发抖。

财务误将3500万元汇给不相关公司

因为公司财务的误操作,某公司的近3500万元资金被误转账给另一家公司,且两家公司之间毫无业务往来。该公司急忙以不当得利为由将收到资金的另一家公司诉至法院。法院立案后调查发现,被告公司是一家空壳公司。经过通州区法院法官的耐心调解,被告公司同意归还原告错汇的所有资金,此案顺利了结。

错汇3500万巨款

2018年1月中旬,某公司负责人来到通州区法院起诉另一家公司,立案时负责人神态非常紧张,手在签署立案材料时不停地发抖。原来该公司在1月初因为业务原因进行汇款,这笔钱本应转账给合作伙伴,但公司财务因网银操作不慎,向一家陌生公司名下账号错汇两笔资金,总共近3500万元,且原告与收到汇款的公司之间从无业务来往。

原告公司前来立案的同时,申请了财产保全,要求冻结被告公司账户内的资金,以防巨额资金被挪用。一般案件的财产保全需要交纳担保金,但此案涉案金额巨大,情况紧急,法院按照法律规定立即对被告公司账户进行了冻结,并未收取担保金。

被告系空壳公司

案件受理后,被告公司法人辩称,该公司法人虽登记在自己名下,但公司系他人冒用自己身份信息注册,自己对公司的信息一无所知,被告不同意返还数千万巨款。被告还表示,该公司自注册以来,并没有任何经营信息及业务往来信息,现在该公司人去楼空,自己也找不到该公司的相关信息,这是个“空壳公司”。

法院经调查发现,被告公司在近半年内除了收到这次3500万元外,没有跟原告公司有过业务往来,也没有和其他任何公司有过资金往来。

案件经调解顺利了结

根据原告提交的证据,法官认为被告已经构成了不当得利,即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获得利益。审理过程中,通州法院对双方进行了调解,法官告知被告方,其一旦挪用资金,便有可能涉及刑事责任。此外,公司账号已经被冻结,3500万已经不可能私自获得。经过法官的工作,被告在权衡利弊后,与原告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公司归还原告公司近3500万元,巨额资产“失”而复得,最大化地减轻了公司的损失。

审理此案的通州区法院徐明祺法官表示,即使被告不同意调解,按照不当得利的法律规定,原告也会胜诉,近3500万案款和利息都将被判归还给原告。由于双方同意调解,原告表示被告归还案款即可,这段时间的利息原告不再索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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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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