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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3单位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被罚

2017-10-16 10:59:00 来源:重庆商报-上游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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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近日,对辖区消防产品使用情况,彭水县消防大队进行了专项突击检查。

近日,对辖区消防产品使用情况,彭水县消防大队进行了专项突击检查。

执法监督员在检查中发现:彭水县档案局、彭水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重庆宏业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存在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等情况。

依据《消防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其单位及法人分别进行了行政处罚,共罚款6500元。

涪陵开展企业消防安全检查

日前,涪陵区公安局,区公安消防支队组成联合检查组,赴太极制药厂、涪陵卷烟厂等地进行了消防安全大检查。

当天,检查组实地查看了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内部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是否落实用火、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随机抽查了灭火器、火灾探测器、火灾报警器应急照明灯、消火栓等消防设施等。

梁平一男子违规用火被拘留

日前,在对辖区娱乐场所开展拉网式排查时,梁平县消防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发现,辖区英皇娱乐一名员工于单位厨房内使用煤气灶烧菜,属于违规使用明火作业的行为,被处行政拘留一日的处罚。

经查,该男子姓刘,由于当天客人太多过于忙碌,为了节约时间,他擅自在单位内违规使用明火作业,不料正好被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当场查获。

巫溪拘留一违规电焊作业男子

近日,对辖区易燃易爆场所开展了执法检查时,巫溪县消防大队当场拘留1人。

据悉,执法小组在对辖区某压缩天然气调压站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气站内有一工人在使用电焊作业,未持证上岗,且电焊作业地点距离缓冲储存管束区仅5米左右。

根据相关规定,报请巫溪县公安局审核后,执法人员对邱某给予了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如今我们日常可以看到很多公共场所各建筑物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和灭火器材,均是为了保证消防安全的,一旦发生火情,这些设备将起到报警,引导大家疏散,阻止火势蔓延和扑救火灾的作用,所以,我们必须了解这些设施、设备和灭火器材的用途和使用方法,并保护这些设施、设备和灭火器材长期处于良好状态。那么,消防设施的正确使用方法是什么呢?下面佰佰安全网要为您讲述相关的生活安全知识


责任编辑:孟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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