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日上午9时20分许,一辆车牌号为豫LC8106的中型普通客车,沿漯河市舞阳县南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南京路北段交警临时检查点时,突然放慢了速度,欲要绕过检查点,变道行驶,形迹非常可疑
一辆中巴车内坐无虚席,连过道里也站满了乘客,仔细一查:核定载客19人却拉了30人。10月4日,大河客户端记者从漯河市交警部门获悉,漯河这名司机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将面临刑拘,今年中秋节也将在拘留所度过了。
10月3日上午9时20分许,一辆车牌号为豫LC8106的中型普通客车,沿漯河市舞阳县南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南京路北段交警临时检查点时,突然放慢了速度,欲要绕过检查点,变道行驶,形迹非常可疑。舞阳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发现后,立即上前将该车拦截进行检查。不看不要紧,一看吓一跳,车内座位坐无虚席外,过道里也站满了乘客。
经查,该车属漯河某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第八分公司,驾驶员赵某峰,今天早上从该市舞阳县莲花镇发车,前往舞阳县客运站,车辆核定载客人数19人,实际载客人数30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驾驶员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带至舞阳县交警大队办案中心。随后,民警将乘客进行了转运。
“今年上半年,全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共办理危险驾驶案件10万起,查处涉案人员10.1万人。”漯河市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刑法修正案(八)》《刑法修正案(九)》分别将醉驾、追逐竞驶以及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和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入刑,规定为危险驾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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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孟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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