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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一商贩在食品中添加硼砂获刑

2017-08-11 10:52:08 来源:台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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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自2016年6月起,潘某明知硼砂是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为了方便生产而在油面加工时加 入硼砂,并在此期间向新罗区莲花市场的零买客户非法销售。明知原料有毒,还添加进食品中!日前,龙岩新罗法院首判被告人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

龙岩一商贩在食品中添加硼砂获刑

明知原料有毒,还添加进食品中!日前,龙岩新罗法院首判被告人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

为了使生产的食品好看又好吃,潘某竟然在加工食品时,加入一种神秘的“调料”使消费者在享受美食时,身体却在无形中受到侵害!

日前,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一审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潘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同时,判处被告人潘某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据了解,该判决系新罗区法院首次作出。

自2016年6月起,潘某明知硼砂是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为了方便生产而在油面加工时加 入硼砂,并在此期间向新罗区莲花市场的零买客户非法销售。2016年8月5日,新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潘某经营的食杂店进行检查,并当场扣押 掺有硼砂的油面3.18公斤,未使用完的硼砂0.525公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潘某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非食用物质硼砂,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据此,遂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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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梦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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