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 手机

危险品罐车高速上逆行竟两次掉头

2017-06-06 09:19:43 来源:中国吉林网
2345人阅读 0条评论
导语:

6月1日晚20时58分,吉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吉林分局监控分中心,通过辖区珲乌高速吉林西收费站发现一前一后有两辆运载危险品的罐车,在吉林西收费站站内广场处原地掉头,并逆行向长春方向驶去。此时两车逆行至珲乌高速405公里处的互通匝道口,在此处又先后再次掉头,往互通的另一方向——珲乌高速延吉方向驶去。

6月1日晚20时58分,吉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吉林分局监控分中心,通过辖区珲乌高速吉林西收费站发现一前一后有两辆运载危险品的罐车,在吉林西收费站站内广场处原地掉头,并逆行向长春方向驶去。

两罐车在吉林西收费站内广场掉头

两罐车在吉林西收费站内广场掉头

监控分中心民警立即通过吉林西收费站处监控设备,调取两辆罐车的信息,并查看其逆行前方2公里处的视频监控设备,“等待”两货车的踪迹。同时,分局路面巡逻警力立即赶往现场。

两罐车在珲乌高速405公里处再次掉头

两罐车在珲乌高速405公里处再次掉头

约4分钟过后,两辆罐车出现在监控设备画面中。此时两车逆行至珲乌高速405公里处的互通匝道口,在此处又先后再次掉头,往互通的另一方向——珲乌高速延吉方向驶去。

两罐车掉头过程中一旁小轿车停车避让

两罐车掉头过程中一旁小轿车停车避让

期间从画面中可见,该路段此刻车流量不小,两车在逆行至405公路互通匝道口处准备掉头时,路面有车辆为了躲避其逆行、掉头,不得不减速停车避让;由于是夜间,还有过往大货车利用变换远近灯光的方式“抗议”。

远处驶来的大货车变换远近灯光表示“抗议”

远处驶来的大货车变换远近灯光表示“抗议”

分局民警通过查询车辆信息立即联系了车主、驾驶员,并通知其到吉林分局处理违法。

6月2日一早,两车驾驶员到吉林分局接受了处理,并对自己逆行、掉头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经了解,二人是外地驾驶员,此行罐车空载计划往珲乌高速公路华丹大街收费站下高速去装货,本应在珲乌高速405公里处的互通匝道口向右往延吉方向奔华丹大街收费站驶去,却因不了解路况路线走错了路,奔直行方向的吉林收费站驶去了。

到了吉林西收费站二人想起了:“18时至次日6时禁止上高速”的相关规定,又嫌走市区街路绕远、麻烦、不识路,于是做了这个“原地掉头——逆行——掉头回去”的疯狂决定!二人表示:其实整个逆行、掉头的过程中也是胆战心惊、捏了一把汗,现在也很是后怕!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在高速公路上逆行,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在高速公路上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

[高速公路逆行、掉头危害]

众所周知,高速公路行驶方向是单向行驶的。逆向行驶,无疑等于故意驾车与正常行驶的车辆迎头相撞。高速公路上行车速度较快,远距离情况下对于逆向行驶的车辆很难辨认,等拉近距离发现“逆行”车辆,恐怕避之不及!

而在高速公路上掉头,必定占用了其它车道,尤其是大型车辆往往将横占整个路面。对于高速行驶的其他车辆来讲猝不及防,很难安全避让。

[佰佰安全网提醒]

两种违法极大地影响了路面行车秩序,对高速公路交通参与者的生命财产构成了严重的威胁,均属于高速公路坚决禁止、严厉处罚的交通违法行为!下面请看以下佰佰安全网为您带来的安全科普知识:常见交通违法行为及其危害


责任编辑:吴梦莉

点赞数 推荐 0
收藏数 收藏 0

关键词

  • 掉头
  • 罐车
  • 危险品
  • 逆行
  • 评论
  • 评论
以下网友言论不代表佰佰安全网观点 发表
为更好的为公众说明安全知识的重要性,本站引用了部分来源于网络的图片插图,无任何商业性目的。适用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六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适当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之规定。如果权利人认为受到影响,请与我方联系,我方核实后立即删除。

今日关注

佰佰原创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