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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警离婚与女子非法同居生子 感情破裂女方家中打砸

2017-05-06 20:47:0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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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5月6日,湖南衡阳常宁市公安局针对“一干警离婚后与另一女子非法同居生子、感情破裂后又闯入女方家中打砸”的网络举报,在其官方微信号发布调查通报称,常宁市公安局党委经过调查,给予涉事干警陈利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陈利强非法生育问题移交常宁市卫计局调查处理,对其损坏他人财物的行为,责令其当面向女方父母赔礼道歉并赔偿全部损失。

5月6日,湖南衡阳常宁市公安局针对“一干警离婚后与另一女子非法同居生子、感情破裂后又闯入女方家中打砸”的网络举报,在其官方微信号发布调查通报称,常宁市公安局党委经过调查,给予涉事干警陈利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陈利强非法生育问题移交常宁市卫计局调查处理,对其损坏他人财物的行为,责令其当面向女方父母赔礼道歉并赔偿全部损失。

干警离婚与女子非法同居生子 感情破裂女方家中打砸

此前在4月28日和5月5日,网民“唐尘尘”在红网“百姓呼声”栏目,两次发帖举报陈利强。

5月6日,常宁市公安局发布通报称,针对上述两个举报帖,发现舆情后,该局立即安排局纪检部门立案启动调查程序。经查,陈利强,男,汉族,生于1981年8月,中共党员,常宁市人。2000年从部队退伍,2003年作为职工身份安排在常宁市公安局开车,现为该局西岭派出所职工。

上述通报称,陈利强2010年4月与前妻离婚,2012年与未婚女子唐某相识,交往发展为恋爱关系并租房共同生活。2014年10月两人非法生育一男孩,后因感情不合,双方多次发生争吵并分居。2017年5月4日晚,陈利强到唐某家协商小孩抚养问题时与唐某父母发生争执,损坏唐某家的门、桌,造成价值700余元损失。

5月5日下午,根据调查情况,常宁市公安局党委对该案作出严肃处理。鉴于陈利强的违纪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29条之规定,给予陈利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陈利强非法生育问题移交常宁市卫计局调查处理,对其损坏他人财物的行为,责令其当面向唐某父母赔礼道歉并赔偿全部损失。

常宁市公安局表示,将加强对民警职工协辅警的严格教育管理,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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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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