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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如何改善共享车现状 通检君有话说

2017-03-03 10:36:37 来源:北青社区报通州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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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困扰人们多年的“最后一公里”,在共享单车出现后,突然变得简单起来。共享单车不仅灵活便捷、价格低廉,而且低碳环保,面世不久便成为人们短距离出行的首选。

困扰人们多年的“最后一公里”,在共享单车出现后,突然变得简单起来。共享单车不仅灵活便捷、价格低廉,而且低碳环保,面世不久便成为人们短距离出行的首选。

然而,刚刚解决人们出行最后一公里的尴尬,共享单车又面临了新的尴尬。

近日,有网友在通州北苑地铁站附近拍到了这样的画面:

通州检察丨北苑地铁站共享单车再遭毒手!检察官有话要说~

大量共享单车被人为的堆积在一起

当然,共享单车的“故事”不止发生在通州,全国各地的共享单车还有各种各样的“故事”在上演。

通州检察丨北苑地铁站共享单车再遭毒手!检察官有话要说~

有被恶意破坏的

通州检察丨北苑地铁站共享单车再遭毒手!检察官有话要说~

竟然还有被焚烧的。。。

越来越多的共享单车乱象让人哭笑不得,也让人重新思考在享受进步与便捷的同时,我们是否已经具备了尊重规则的自律能力。在此,通检君给您提个醒儿,对共享单车的不当使用可能构成违法,更甚者可能入刑。

现象

1.据为己有

近日,“月入过万”“研究生学历”的关某在骑车这件小事上犯了迷糊,将路边停放的一辆共享单车搬回了家。他不仅将单车喷成黑色,还加装起儿童座椅,后在要求车行进一步改装时被车行老板发现并及时报警,最终,关某的行为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通检君提醒,一种据为已有的方式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路边停放的共享单车据为己有,这本质上是一种盗窃行为,如数额达到追诉标准,或盗窃次数达三次以上构成多次盗窃,则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未达到刑事追诉标准但达到行政处罚标准的,应对行为人进行治安处罚。

另一种据为己有的方式是,使用单车后拒不归还,行为人将他人业已合法持有的财物非法转归为己有,并且拒不交还,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根据刑法270条的规定,有可能构成侵占罪,同样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2.泄愤毁车

2013年通州区在地铁八通线沿线、居民密集区、商业聚集区等区域建设了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截至目前共计投放约20000辆公共自行车,极大丰富了公共出行网络。但多年来,通州区公共自行车多次受到不同程度地人为损毁。就在不久前,一位男子的毁车行为被公安立案调查。

2017年2月10日晚,一名男子走到某自行车站点内,大力摇晃车把,撞击锁止器,企图将自行车从桩位上拨出,但多次尝试均未成功。后该男子手拿砖头对着站内一排桩位猛砸,平均每个桩位打砸十几次,破坏行为持续近两分钟。最终,该名男子砸坏6个自行车桩位,造成损失达1.2万元。

通检君提醒,为一己泄愤,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2000元以上,破坏社会秩序的,根据刑法第293条的规定,应当构成寻衅滋事罪。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造成公私财物损失5000元以上,或毁坏公私财物3次以上,或纠集3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等行为,根据刑法275条的规定,则应当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3.以假乱真

前不久,北京刚刚迎来一场春雪。刘先生像往常一样,拿出手机准备扫描二维码骑走单车,他将二维码上的雪轻轻扫开时,却赫然发现,一张透明的二维码随手脱落,原车印制的二维码毁损殆尽早已无法识别。原来,不法分子已经篡改共享单车上的二维码,将付款页面直接链接到自己的账户,或在二维码内植入木马病毒,坐收渔利。

通检君提醒,在使用共享单车时,最好对二维码仔细检查,注意识别真伪二维码,仔细鉴别真伪链接,使用专用app扫码,不要随意下载来历不明的app,以防造成个人财物的损失或信息的泄露。不法分子公然以虚假二维码替换真实二维码,攫取他人财物的,根据具体情形,将有可能面临检察机关盗窃罪或诈骗罪等指控。

4.圈车收费

有网友在微博爆料称,ofo小黄车在一些地方变了味儿。满大街的大爷大妈圈块地“占山为王”,看管共享单车要收费。不管是共享还是私享,都要先交一块钱,明码标价,童叟无欺。

对此,某共享单车平台负责人称单车投放前一般会与政府协商规划共享单车停放点,对于指定的停放点被圈地收费,他们也很无奈。呼吁归还共享单车停放点,制止圈车收费行为。

通检君提醒,从法律上来说,圈车收费人往往既没有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也没有共享单车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圈车收费的行为实在于法无据。如果强拿硬要或者任意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触犯刑法,构成寻衅滋事罪。

5.乱停乱放

不论是共享单车还是个人单车,法律上都是非机动车,对于非机动车的通行和管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9条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过。第89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通检君提醒,乱停乱放不仅影响市容、阻碍出行,还有可能因为违反相关行政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

6.发生事故

共享单车的提供者与骑车人之间是一种租赁关系,骑车人租用共享单车,应当按照约定合法使用。通检君提醒,一旦骑车发生刮蹭、碰撞等事故,则势必产生民事侵权的问题,骑车人应对人身或财产受到损失的对方进行民事赔偿。不得不说的是,如果骑车人肇事逃逸,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则应当由共享单车服务平台先行承担,因为作为强势一方和服务提供者而言,共享单车服务平台应当与肇事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当然,平台也依法保留对骑车人追索的权利。

方向

通检君:用户更需要的是共享精神

对用户来说,违规停放和使用的行为会直接降低单车的运转效率,从而增加使用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这些最终都会转嫁到自己身上。对用户而言,最经济的方式就是秉持共享精神,准守使用规则,提高自我服务能力,善待自己的出行选择。

通检君:共享平台仍有许多着力空间

对共享单车平台来说,需要提高管理水平和用户服务能力,以应对激烈竞争。由于共享单车本身收费就已经很低廉,所以价格竞争的空间有限,较量的是各家的使用便利程度和用户骑行体验。当然,面对不文明用户损害单车的行为以及乱停乱放行为,通过技术手段和经济手段来促使用户进行改变,共享单车平台还有很多着力空间。

通检君:政府监管应有“半步智慧”

对政府来说,面对乱停乱放等不文明行为,在一时没有圆满办法解决的时候更应该注重疏导,不宜画地为牢,否则将导致便利程度的下降。监管应该了解现状,但又不能过早的干涉现状,始终保持“半步”距离。等一等技术,等一等企业,为行业留下足够的发展空间,甚至是试错空间。同样,包括检察机关在内的司法机关,也要积极发挥职能,科学高效参与社会治理。

佰佰安全网提醒您:共享车为我们提供了越来越多的便利,所以,我们在使用的同时也要爱护共享车,不得恶意损坏它。更多公共交通工具安全资讯尽在佰佰安全网。


责任编辑:黄淑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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