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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车上“捡”手机 支付宝转走机主钱财

2017-02-28 11:31:40 来源:合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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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定远小伙小林,在火车上发现一个手机在充电,他以为这是别人丢失的手机,遂将其私自带走。随后,他又通过该手机支付宝,将机主银行卡里的6000元转给了妻子和自己。

小伙车上“捡”手机 支付宝转走机主钱财

定远小伙小林,在火车上发现一个手机在充电,他以为这是别人丢失的手机,遂将其私自带走。随后,他又通过该手机支付宝,将机主银行卡里的6000元转给了妻子和自己。机主得知情况后,迅速报案。2月26日,记者获悉,小林最终得不偿失,不但归还盗窃物品和钱财,还被判处罚金5000元。

2016年1月14日19时许,28岁的小林登上了D3055次旅客列车,前往上海虹桥站。

在2号车厢里,小林看到地上有一个正连接在插座上充电的HTC手机。他见上车下车的乘客都没注意到这个手机后,就将手机放进了自己的口袋。“我以为是别人充电忘记带走的。”事后,小林辩解道。而实际上,手机的主人一直在车上,他也并没有忘记自己的手机正在充电。

小林拿走手机后,发现该手机支付宝关联着几张银行卡。于是,他通过转账的方式,将机主银行卡里的6000元钱分别转到了自己和妻子的支付宝账户中。

此后,机主发现手机不见了,银行卡里的钱也被转走了,当即报警。机主还通过手机与小林取得了联系。小林得知已报警后,十分害怕,于是分两次将6000元又返还到了机主支付宝账户内。小林又询问了相关地址,将手机寄给了机主。之后,小林主动到铁路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近日,合肥铁路运输法院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小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旅客财物,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应依法处罚。事发后主动自首,依法从轻处罚。最终判处其犯盗窃罪,判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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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梦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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