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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火作业引发火灾致4人死亡 男子获刑三年六个月

2019-05-06 15:51:46 来源:半岛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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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男子指使没有气焊特种操作资质的人员在易燃易爆的场所使用明火作业,没想到引发火灾,造成四人死亡的严重后果。

男子指使没有气焊特种操作资质的人员在易燃易爆的场所使用明火作业,没想到引发火灾,造成四人死亡的严重后果。男子犯重大责任事故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2018年4月13日,王某将位于瓦房店市得利寺镇某公司气调库内的铁架子、铝管等物品承包给张某来拆卸,并卖给张某。气调库属于具有火灾和易燃易爆危险场所。2018年4月18日,张某在事先没有进行消防审批,也没有采取有效消防安全措施的情况下,指使阮某、袁某使用电气焊切割固定在气调库四周墙体和顶棚上的铁架和铝管等,并雇佣程某、刘某等人搬运切下来的物品。气焊作业时产生明火,引燃墙体和顶棚外包裹聚氨酯泡沫板,导致气调库着火,程某、刘某当场死亡,袁某烧伤后因医治无效,于2018年6月15日死亡,阮某烧伤后因医治无效,于2018年8月9日死亡。

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以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对张某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违反生产、作业相关安全管理规定,指使没有气焊特种操作资质的人员在具有火灾和易燃易爆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作业,事先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事中亦未采取有效消防安全措施,发生重大事故,致四人死亡,情节特别恶劣,其行为危害了安全生产秩序,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近日,瓦房店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张某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生活中我们难免会遇到一些突发火灾、坍塌事故等危及人身安全的意外事故,给我们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因此,佰佰安全网提醒您:当面对这些事故时,学会掌握一些急救常识十分必要。下面请看以下佰佰安全网为您带来的安全科普知识,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责任编辑:慕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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