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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自首求先结婚 民警:逃犯都有女朋友?

2019-03-07 14:08:30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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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我们自愿结为夫妻。”3月4日,四川泸州龙马潭区民政局迎来了一对特殊的新人,新郎、新娘在民警的陪同下登记结婚,拿到了结婚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我们自愿结为夫妻。”3月4日,四川泸州龙马潭区民政局迎来了一对特殊的新人,新郎、新娘在民警的陪同下登记结婚,拿到了结婚证。新郎是刚刚到派出所自首的上网在逃人员杨某(34岁,龙马潭区鱼塘镇人),六年前因打牌发生纠纷持刀伤人后逃离,最终在女友的鼓励下自首。

逃犯自首求先结婚 这到底是个什么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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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四川泸州市公安局龙马潭区分局3月6日通报,2013年6月25日,杨某与他人在龙马潭区某茶馆打牌时发生纠纷,杨某持刀将受害人刺成重伤后逃离现场,一直东躲西藏,后来被警方列为上网在逃人员。

在逃期间,杨某遇到女友,并生下了女儿。日子表面上幸福美满,但杨某的心里却恐惧不安,过去犯的错让他备感痛苦和折磨。痛定思痛,他向女友坦白了过去自己犯下的过错。女友震惊之余鼓励其勇敢面对现实。在母亲和女友的反复规劝下,杨某主动找到受害人,向其赔礼道歉,并赔付了20万元赔偿金,得到了受害人的谅解。

3月4日上午,杨某在家人和女友的陪同下,来到红星派出所投案自首。自首后,杨某仍觉得愧对女友,于是,他忐忑地向办案民警提出,可不可以留点时间,让他去民政部门把结婚手续办理了。这个请求得到了民警的同意和祝福。当天上午10点,在红星派出所民警和亲友的陪同下,杨某和女友来到龙马潭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申请、填表、摁手印、拍结婚照,拿到来之不易的结婚证。

手捧结婚证书,杨某也表示他能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今后更能为家庭负责。目前,杨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佰佰安全网:大神,收下我的膝盖。


责任编辑:武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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