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 手机

见义勇为反被拘最新后续 尽量从轻处罚

2019-02-21 09:17:37 来源:环球网
2246人阅读 0条评论
导语:

2月17日,福州一小伙赵宇发出求救微博,称自己因阻止女邻居被施暴,与施暴者产生肢体冲突,最后却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刑拘13天。

2月17日,福州一小伙赵宇发出求救微博,称自己因阻止女邻居被施暴,与施暴者产生肢体冲突,最后却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刑拘13天。赵宇告诉佰佰安全网记者,今天,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以过失致人重伤将他移交晋安区人民检察院。

从赵宇提供的移送起诉告知书上可以看到,公安机关认为赵宇过失致人重伤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晋安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告诉央视记者,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是在1月4日,以“故意伤害”向晋安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赵宇。1月10日,晋安区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2月20日,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以过失致人重伤罪将赵宇移交晋安区人民检察院。目前,他们已通知赵宇、李某等人前来接受审查核实相关情况。对于此前有律师告诉赵宇,他可能要面临大额赔偿和刑责的说法,有失偏颇。检察机关表示,刑法鼓励公民见义勇为,如果是正当防卫,根据情节可从轻、减轻、甚至免除刑责。检方在办案过程中也会充分考虑这个情节。

佰佰安全网:只要是判了刑,哪怕是一天,只要是赔了钱,哪怕是一块钱,只要不给见义勇为的荣誉和奖励,那以后就不要再感叹世间冷漠。


责任编辑:武伟伟

点赞数 推荐 0
收藏数 收藏 0

关键词

  • 见义勇为
  • 反被拘
  • 评论
  • 评论
以下网友言论不代表佰佰安全网观点 发表
为更好的为公众说明安全知识的重要性,本站引用了部分来源于网络的图片插图,无任何商业性目的。适用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六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适当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之规定。如果权利人认为受到影响,请与我方联系,我方核实后立即删除。

今日关注

佰佰原创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