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承德交警支队张承高速三大队民警在辖区执勤时,发现一摩托车牵引着一个挂车在高速路上行驶,经了解,驾驶摩托车男子竟是位“千里独行侠”,三天前从辽宁营口上高速,准备春节赶到四川成都与父母团聚。但是因其驾驶的摩托车存在多项违法行为,被高速交警暂扣。
日前,承德交警支队张承高速三大队民警在辖区执勤时,发现一摩托车牵引着一个挂车在高速路上行驶,经了解,驾驶摩托车男子竟是位“千里独行侠”,三天前从辽宁营口上高速,准备春节赶到四川成都与父母团聚。但是因其驾驶的摩托车存在多项违法行为,被高速交警暂扣。
1月28日下午,张承高速三大队在对辖区通行车辆进行监控巡查时,发现一辆摩托车牵引着挂车行驶在高速路上,通过监控注意到所牵引的两轮挂车通过自制的铁架与摩托车后部相连接,挂车上不仅拉着水箱、帐篷、暖壶等生活用品,还有不少为春节准备的年货。因其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为避免事故发生,16时20分左右,民警郭鑫皓、韩冰、刘岩等联合路政人员,将其引导至大滩收费站口安全地带,做进一步处理。
民警们对其存在车辆违法改型、违法牵引挂车、故意遮挡号牌等违法行为逐一进行了告知,在交警耐心解释后,驾驶员对摩托车存在多项违法表示认同。交警同时明确先将摩托车进行暂扣后,在其消除违法行为后,方可放行。并告知他的挂车必须由能牵引挂车的车辆才能拖走。
通过询问,民警们了解到摩托车司机为辽宁营口市人,四十多岁,在当地做盐巴生意,三天前从营口高速上路,准备到四川成都市陪伴父母过年。据他说自己喜欢骑着摩托车四处旅游,之前他驾驶着他的改装摩托车到过辽宁其他地方,也到过内蒙古。此次想骑着摩托车到成都,在河北界内被拦住了。
在处理了这位“千里独行侠”的违法行为后,因考虑到附近坐车不方便,交警用警车将其送至附近的大滩镇。目前该案正在处理中。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机动车牵引挂车应当符合下列规定,其中第三款:大型、中型载客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以及其他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机动车登记规定》五十七条 除本规定第十条和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外,擅自改变机动用户登录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第九十条、《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对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处罚款200元,并记12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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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慕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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