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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住房公积金中心被骗 警方抓获嫌疑人

2018-11-14 10:58:18 来源:河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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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张家口的李某帮他人提取正常程序无法提出的住房公积金后动起歪脑筋,伪造他人身份证件、购房合同和不动产发票等相关材料,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40余万元,可谓机关算尽,但是法网恢恢,案发后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张家口的李某帮他人提取正常程序无法提出的住房公积金后动起歪脑筋,伪造他人身份证件、购房合同和不动产发票等相关材料,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40余万元,可谓机关算尽,但是法网恢恢,案发后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11月4日,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伪造身份证件、合同诈骗犯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提起公诉。

住房公积金中心被骗了

2017年9月的一天,张家口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的工作人员靳某受单位指派,到公安机关报案:有人利用假购房合同、假身份证等虚假材料,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40余万元。

几天前,靳某在催收公积金贷款的时候发现:贷款人孙某在7月份没有按时偿还公积金贷款,贷款人电话也变成了空号。贷款人提供的资料显示,贷款人为孙某。靳某找到孙某时,孙某却说他从来没有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中心与孙某核对后发现,材料上的所有签名都不是孙某本人签的,户口信息、单身证明、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不动产发票都是虚假的。靳某通过办理贷款的资料与孙某所持本人身份证比对,发现虽然身份信息一致,但身份证上的照片不同,孙某的身份信息被人冒用了!冒用孙某身份信息的人是谁?他从哪里得到了孙某的身份信息?

神通广大的代办人

2015年,孙某因父亲重病以及母亲买房等事情,想要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但是咨询住房公积金中心才知道,自己不符合条件,不能办理提取业务。孙某找到一家中介,希望通过他们提取公积金。经中介介绍,孙某认识了代办人李某。根据李某的要求,孙某向其提供了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结婚证原件、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以及其亲笔写的委托李某为其办理提取账户内公积金相关业务的委托书。几天后,李某将提取出的61000元住房公积金交给了孙某,并从中抽取了6000元“好处费”。

孙某以为自己跟李某仅仅是“生意”关系,以后也不会再有什么接触,直到两年后住房公积金中心的工作人员告知其购买某小区的房产用公积金贷款40余万元的事情。孙某看了在公积金中心备案的身份证发现,这张孙某“本人”身份证照片上的人竟然是那个神通广大的代办人——李某。

代办人的歪脑筋

原来,李某在帮助孙某提取公积金的过程中,不仅伪造了假购房合同、假不动产发票,还有一张使用自己头像和孙某本人信息的假身份证。由于李某帮孙某提取公积金时孙某并未到场,因此孙某并没有发现李某其实是个“李鬼”。造假提取公积金并没有被发现,这让李某尝到了甜头,他心里打起了小算盘:既然用这种方法能提款就一定能贷款,帮助别人提取公积金只能赚点好处费。贷款可就不一样了,贷几十万元应该不成问题。

2016年2月,李某谎称上次提取公积金有1000元钱没有取出来,公积金中心现在要查账,钱要清零,需要赶紧办一张张家口商业银行卡把钱取出来,否则之前的事情可能要露马脚。孙某不疑有诈,就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了银行卡,但预留手机号时却按照李某的要求留了李某提供的号码,随后将卡交给李某。很快,李某便给了孙某1000元钱,并声称卡不小心弄丢了。对于这些,孙某都没有丝毫怀疑。

随后,李某又联系之前做假证的人做了孙某的假户口本、孙某的假单身证明,将这些东西与变造的孙某身份证、伪造的购房合同、不动产发票等材料交到了张家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正常贷款程序,成功贷款40余万元。

了解到受骗后,住房公积金中心向当地警方报案。警方立即行动,将李某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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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慕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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