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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犬“老三”放风时两次“被拐”

2018-10-31 10:10:00 来源:紫牛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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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近日,有媒体报道了浙江金华的一对夫妻因为“救助”了一条警犬而遭遇刑事立案的事件,引发网友关注和质疑。警犬的管理成为质疑的焦点。

派出所旁带回一条牧羊犬

警察找上门

6月28日晚饭后,应女士和丈夫出门路过政和街,偶然发现有一只德国牧羊犬在翻垃圾,那只狗很瘦,看起来很可怜,我们就把它带了回去。没想到几天后,辖区多湖派出所民警找到了家里,说我们是盗窃警犬。”应女士后来得知,垃圾桶上方有一个监控,警方根据监控锁定了电瓶车号继而找到了他们。

应女士说,捡狗的过程全程没有强制拽狗的举动,只在它上电瓶车的时候,她的老公托了一下狗的前脚,狗就自己上了车。“回家后,洗澡喂食喂水查找项圈,都没有找到原主人的信息。”

应女士说,自己之前经常救助小动物。因为之前有过捡到狗报案未被受理的经历,所以这次捡到这条狗也没有当一回事并没有报案。恰巧那几天,她的丈夫接了一些雕刻的活,为狗寻主的事就暂时拖着了。没想到几天后,就被警察找上了门。

“当时并不知道是警犬,以为解释清楚就好了,没想到摊上大事”,应女士觉得很冤枉,本来是救助却变成了盗窃,“现在还有人指着我们,说我们是偷狗贼夫妻。”

7月2日凌晨,她做了第一份笔录,上午交钱取保候审。应女士觉得还有件事让他们很气愤:“当我们从派出所出来后,又看见那只狗在相同的地点翻食垃圾,当即拍下了视频。”

当了几个月“犯罪嫌疑人”生活备受困扰

应女士说,这事情本来并不复杂,以为自己能够说清楚,因为事发现场有一个监控探头,能看出狗是在翻垃圾,而且她本人也有多次救助狗的经历。记者在应女士的微信朋友圈中,确实看到此前她有发过捡到小猫、小狗的图片。

“但事情过了几个月,仍然没有解决。如果民警走访调查不难查证,但办案民警始终认为我们夫妻二人就是看中了这只狗的价值,想据为己有。”

但应女士强调,自己家庭条件很好,没有必要去偷狗。“我们家里做雕刻生意,有车有房子,家境殷实,怎么会为了这点钱去偷狗呢。”应女士目前已聘请了律师,委托律师递交了财产清单,希望能证明他们不至于去偷一条狗来卖。

现在,令应女士夫妇感到无奈的是,虽然聘请了律师,但事情拖了很长时间还是没能解决,他们的正常生活已经因为此事受到了干扰。“我们现在还属于犯罪嫌疑人,事情一直得不到解决,我们的生活受到了极大地影响,因为做生意平时需要出差,但我们现在哪儿都去不了。”

上一次“被拐”,

盗狗父子被判刑处罚金

应女士提到在多湖派出所接受处理时,她注意到一份“价格鉴定书”上注明他们捡到的警犬名叫“老三”,价值15000元。应女士表示,办案民警跟他们说过,多湖派出所就一条警犬,此前就有人因为“拐走”该警犬被判刑。

多湖派出所有一只名为“老三”警犬,今年5月31日,一对父子“拐走”老三,后被警方抓获。金华市金东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其中一人因犯盗窃罪被判拘役5个月,缓刑7个月,罚金10000元;另一人以相同的罪名被判罚金5000元。

中国庭审公开网上该案的审讯视频显示,警犬“老三”,出生于2018年1月1日,警犬编号为:15015601110101953,是多湖派出所以人民币15000元价格从金华市公安局警犬基地购置,用于治安巡逻。

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上,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还原了该案经过:2018年5月31日晚8时许,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多湖派出所饲养的德国牧羊犬“老三”在多湖派出所北侧路口放风,被告人丁某甲、丁某乙发现,两人合谋准备将该德国牧羊犬偷回家饲养,后采用吹口哨、召唤等方式将该德国牧羊犬盗回家中。经鉴定,被盗德国牧羊犬的市场零售价格为人民币15000元。案发后,被盗德国牧羊犬已被追回并归还被害人。

报道称,丁姓父子是建德人,在金华做木工。前不久,在派出所附近的一个小区干活,两人准备下班回家时,见到一条漂亮的狗。两人一吹口哨,狗就跟着他们走。父子俩很心动,看了看狗全身整洁,指甲也修剪过,虽然隐约觉得它是有主人的,但仍决定把它带回家。

因为带着狗坐车不方便,父子俩走了两个多小时的路才把它带到家,之后还给狗买了项圈和绳子。狗也很听话,会自己找地方上厕所,吵闹时能听指挥安静下来,父子俩意识到这是只经过培训的狗,考虑要不要将它带回老家养时,警察找上了门——这条德国牧羊犬是警犬。

佰佰安全网提醒:2001年公安部出台了《公安机关警犬技术工作规定》,对警犬的组织管理、警犬使用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第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是使用警犬技术从事警务活动的主体;第十二条规定,警犬技术人员可以由文职或者其他辅助人员担任。除在人民警察带领下,不得直接从事执法活动;第二十一条规定,警犬使用应当遵循依法、及时、科学、安全的原则。警犬应当随警作战。


责任编辑:赵秀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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