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 手机

新疆查处五起编造和传播政治类谣言信息典型案例

2018-10-14 09:21:50 来源:天山网
1787人阅读 0条评论
导语:

新疆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自治区公安厅根据举报线索,依法查处并曝光第十八批五起编造和传播政治类谣言信息典型案例。

10月11日,新疆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自治区公安厅根据举报线索,依法查处并曝光第十八批五起编造和传播政治类谣言信息典型案例。经查,相关涉案人员利用互联网等平台编造和传播政治类谣言信息的文字、图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防范和惩治网络传播虚假信息条例》等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对有关涉案人员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一、陕西省网民鱼某编造和传播政治类谣言信息案

2018年10月11日,网民举报鱼某(男,汉族,25岁,户籍地:陕西省韩城市龙亭镇人)在其微信“朋友圈”中编造和传播政治类谣言信息。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鱼某予以行政拘留10日。

案例二、陕西省网民郭某编造和传播政治类谣言信息案

2018年10月11日,网民举报郭某(男,汉族,50岁,户籍地:陕西省咸阳市人)在其“新浪微博”中编造和传播政治类谣言信息。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郭某予以行政拘留10日。

案例三、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网民马某编造和传播政治类谣言信息案

2018年10月11日,网民举报马某(女,东乡族,37岁,户籍地:巴州博湖县塔温觉肯乡人)在其手机短信中编造和传播政治类谣言信息。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马某予以行政拘留10日。

案例四、石河子市网民朱某传播政治类谣言信息案

2018年10月11日,网民举报朱某(男,汉族,25岁,户籍地:新疆石河子市人)在其微信群中传播政治类谣言信息。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朱某予以行政拘留10日。

案例五、石河子市网民赵某传播政治类谣言信息案

2018年10月11日,网民举报赵某(男,汉族,59岁,户籍地:新疆石河子市人)在多个微信群中传播政治类谣言信息。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赵某予以行政拘留15日。

另外,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余77名在微信群中编造和多次传播该谣言信息的相关人员,予以5至15日行政拘留处罚。

佰佰安全网提示,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对通过互联网宣扬、存储、传播涉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以及破坏民族团结、国家统一的文字、图片、音视频的;教授制造使用爆炸装置、枪支、管制器具方法、技能以及传播谣言、虚假信息,侮辱、恐吓、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等内容的文字、图片、音视频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凡持有上述文字、图片、音视频的,须立即自行删除、销毁,个人无法删除、销毁的,可交当地公安机关协助处理。望广大网民恪守有关法律法规,文明上网、依法上网,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互联网环境。


责任编辑:慕丹萍

点赞数 推荐 0
收藏数 收藏 0

关键词

  • 政治类
  • 谣言
  • 网民
  • 公安机关
  • 评论
  • 评论
以下网友言论不代表佰佰安全网观点 发表
为更好的为公众说明安全知识的重要性,本站引用了部分来源于网络的图片插图,无任何商业性目的。适用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六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适当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之规定。如果权利人认为受到影响,请与我方联系,我方核实后立即删除。

今日关注

佰佰原创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