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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7年上错公司 社保缴纳当心哪些陷阱?

2018-09-10 10:05:37 来源: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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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汉口的陈女士在一家影楼上班7年。当她通过法院向影楼索要社保补贴时,发现自己上班的影楼,竟然与合同中的不是同一家。昨日,记者从江岸区法律援助中心获悉,陈女士并未上错班,而是影楼“玩巧”。最终,公益律师为她讨回公道。

汉口的陈女士在一家影楼上班7年。当她通过法院向影楼索要社保补贴时,发现自己上班的影楼,竟然与合同中的不是同一家。昨日,记者从江岸区法律援助中心获悉,陈女士并未上错班,而是影楼“玩巧”。最终,公益律师为她讨回公道。

陈女士今年42岁。2011年离婚后,她独自带着儿子生活,每月工资3000元,除了要缴纳800元的社保,还要供儿子上学和母子俩的生活。随着儿子渐渐长大,她的经济压力越来越大。

去年3月,陈女士向工作7年的江岸区全能皇宫婚纱摄影店提出,希望公司为她缴纳社保。公司答复,她的工资中已经包含500元的社保补贴。陈女士咨询律师了解到,该公司的这种做法违法,严重侵害了她的合法权益,她可以提出离职,并且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

当年5月,陈女士辞职,之后向江岸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律师曹红玲受派为她提供法律援助。

曹红玲律师调查发现,陈女士每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都被公司收走。她的离职申请表上也没有公司公章,工资转账银行明细上也没有显示公司的名称。这意味着,陈女士不能直接证明她与全能皇宫婚纱摄影店的劳动关系。

陈女士找到银行,重新打印了带有工资支付单位名称的明细单。曹红玲律师代理陈女士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社保损失赔偿、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当陈女士觉得胜券在握时,庭审中出现意外一幕:全能皇宫婚纱摄影店出示了一份由陈女士亲笔签名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江岸区浪漫之都翡冷翠婚纱摄影店。

难道自己7年来在一个“错误”的公司上班?陈女士大惑不解。她说,自己每次签合同时,从没留意过公司名称。而且,全能皇宫婚纱摄影店的大门上也挂着浪漫之都翡冷翠婚纱摄影店的牌子,难道自己告错了公司?

曹红玲律师让陈女士不要慌张。她以银行转账工资明细为证,证明陈女士的工资一直由全能皇宫婚纱摄影店发放。同时,两家影楼分别由一对同胞兄弟所开,经营地址和经营范围完全相同,并且共用一套人事和财务人员。

这些证据推翻了全能皇宫婚纱摄影店的说辞,劳动仲裁委员会支持了陈女士的诉讼请求。全能皇宫婚纱摄影店不服仲裁裁决,向江岸区法院起诉。去年底,一审维持仲裁裁决结果。

今年初,全能皇宫婚纱摄影店仍然不服,又上诉至武汉市中级法院。不久,该公司负责人主动找到法官,称此事是人事部门私自“玩巧”所致,并非公司真实意图,愿意按一审判决结果赔偿陈女士。

昨日,陈女士告诉记者,经调解,全能皇宫婚纱摄影店向她支付了社保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等共计5.6万元。

社保缴纳当心哪些陷阱?

上班7年上错公司 社保缴纳当心哪些陷阱?

1、单位试用期不缴社保,员工转正后才缴

单位以试用期为由,不为员工缴纳社保,这合法吗?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企业必须给职工缴足“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企业与职工签订合同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都属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中,也就是说,企业在试用期间也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

2、让员工承诺弃缴社保

如今有些公司,会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求员工出具一份书面承诺,承诺书中写明:员工自愿放弃该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金,公司将社会保险金作为工资的组成部分,直接支付给员工。

这是违法且不合理的。据《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金。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金系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该项义务不能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约定变更或者放弃。

3、单位仅以基本工资或最低工资标准作基数缴社保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缴纳社保费的基数是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职工缴费的基数是自己的工资,在实际操作中,本人工资一般是指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不过,当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月平均工资60%的,则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

4、档案没转移到单位,就无法缴社保

新员工入职,由于人事变动的关系,之前的档案可能没有及时从原来的单位调来,这时有些单位会称因为没有档案所以无法为员工缴纳社保,但档案并不能成为单位缓交社保的理由。

《社会保险法》第58条、第6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可见员工没转档案不能成为用人单位不缴社会保险的理由。

5、不签合同就不用缴社保

用人单位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拒绝缴纳社保时,员工可以提供以下证明,证明与单位之间的用人关系。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2005)12号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同理,依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6、单位用支付现金方式取代缴社保

一些单位不给员工缴纳社保,但是会给员工发一笔社保补助费,用现金代替社保缴纳。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和个人不得私下就社会保险费进行约定,由用人单位支付现金,员工个人自行办理社保缴纳的做法,不可取。

佰佰安全网,在了解了这些社保聊吗的陷阱后,今后我们再缴纳社保时,就可以作用法律手段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让我们更好的享受社保的好处,而避免烦心的停缴,缓交等带来的损害。


责任编辑:武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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