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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人驾驶非标电动三轮车 致人死亡

2018-07-24 10:04:13 来源:扬子晚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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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灌云警方3小时速破一起非标电动三轮车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案件。目前,肇事者李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7月18日,灌云警方3小时速破一起非标电动三轮车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案件。目前,肇事者李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018年7月18日上午6时48分许,在204国道灌云县境内480k+300米处发生一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接警后,灌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李杨等3人立即驱车赶赴现场。民警到达时,伤者已被送往灌云县人民医院救治。现场仅有一辆二轮电动车倒在机动车道内,还遗留一摊血迹。民警迅速电话联系救治医院,得知伤者受伤严重,已无自主呼吸,医院确认已经脑死亡。

根据案件情况,灌云警方立即启动重大逃逸事故侦破预案,成立专案组展开侦破工作。7时30分许,专案组民警将各种案件信息梳理汇总,通过截取视频图片,民警辨认出肇事车辆为一辆无号牌的立家牌淡黄色电动三轮车,车顶有行李架,约六七成新。由于此类车辆数量多,在现有情况下以车找人,难度大,耗时长,容易造成证据灭失、嫌疑人躲藏。

专案组立即转变思路,扩大周边地区取证范围,对肇事三轮车视频记录的行驶方向和运行轨迹进行再分析。最终民警发现在事故发生地北侧东边一个公路口,疑似出现嫌疑人驾车逆行画面,其驾驶的是一辆无号牌电动三轮车与现场肇事车辆极其相似。

民警立即发动周边群众提供线索,将打印截图的照片在村庄周边张贴和发放。很快,一名群众反映监控上的嫌疑人与下车镇彭渡村李某很像,且他家有一辆和肇事车辆同款的电动三轮车。

七旬老人驾驶非标电动三轮车   致人死亡

8时10分许,专案组民警到达嫌疑人家中,发现李某及其肇事三轮车都在家。9时30分许,专案组民警依法将李某传唤至交警大队,在证据面前,77岁的李某对自己肇事逃逸的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伤者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李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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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慕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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