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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份职业安全事件盘点-佰佰支招

2020-03-26 13:20:18 来源: 佰佰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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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对经济运行、社会生活和就业形势都带来了很大冲击。很多企业停工停产,节后的复工复产也在推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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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警力本就匮乏,在疫情面前人人都有被感染的风险,防护物资匮乏更是雪上加霜。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拒绝出警吗?

2020年2月份职业安全事件盘点

一、基于法定职责

1,人民警察法规定了公安机关的法定义务:包括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及时查处公民报警,以至于抢险救灾和社会公益工作。

2,前不久各省市公安机关相继出台了《处置涉疫情警情工作规范》,大体都规定,疑似感染新冠肺炎人员,密切接触者,不服从医院,卫健委等部门的措施,需要公安机关处置。这种法定义务的履行是单向的,并不能以没有防护服作为抗辩的条件,以此拒绝出警。

二、基于职业的社会期待

国家与社会对负有特殊责任的职业有所期待,如军警消防医护人员,期待他们在特殊时刻挺身而出。例如,军人面对战死沙场的危险,也要上前线战斗;医生面对病毒感染的风险,也要救死扶伤。基于这样的期待,在危险前,他们不能为保全本人的生命、身体权益而不履行排险职责和义务,实施避险行为。进一步讲,这些职业内在即包含了相应的风险。复杂的社会形势下,警察职业本具有了生命健康在内的各种危险。尽管此次管状病毒并非是警察职业所面临的常规风险,但疫情防控无疑是其职责。所以并没有责任行驶与否的选择,只有履行方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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