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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10月3日 贵州马岭河缆车坠毁特大事故 14死22伤

2017-10-06 10:56:47 来源: 佰佰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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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历史的今天,1999年10月3日,位于贵州的马岭河风景区发生缆车坠毁事故,造成14人死亡,22人受伤。

历史的今天,1999年10月3日,位于贵州的马岭河风景区发生缆车坠毁事故,造成14人死亡,22人受伤。这起缆车坠毁事故系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缆车超载导致的,提醒景区工作人员不要玩忽职守,要遵守相关规定,及时排除机器故障,日常要注意维修和保养机器,消除安全隐患,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1999年10月3日 贵州马岭河缆车坠毁特大事故 14死22伤

事故概况:

1999年10月3日上午11时30分,贵州的马岭河风景区上山的小路被封死的原因是缆车老板想让所有游客都乘坐缆车,赚取缆车费。所以只有乘坐缆车是从峡谷谷底通向山顶的唯一捷径,中午11时,人们争相踊向缆车准备上山吃饭,在缆车不足五平方米的空间里,最终挤进的人数是36人。11时29分,缆车到达山顶,工作人员走过来打开了缆车的小门时,缆车突然失控下滑,下滑30米后坠落。事故发生后,附近民众立即报警,接到报警后,警方立即组织人员赶往现场进行救援,并通知120前去救助伤员。

事故原因:

这起缆车坠落事故系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缆车超载导致的。

事故结果:

事故共造成14人死亡,22人受伤。法院判决,唐喜隆(原马岭河峡谷风景区管理处副处长)因犯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零6个月;原水电九局天生桥分局第五工程队队长邱家琪,被以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判处6年徒刑,并处罚金6000元;原水电九局天生桥分局第五工程队副队长李永芳,被以同一罪名判处徒刑5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承包缆车的黄兴明、胡汉英夫妇,分别被判5年和4年;原兴义市城市建设局副局长吴君实,被以玩忽职守罪判处3年徒刑,缓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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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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