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施行10分钟“违停免罚”措施。所谓“违停免罚”就是机动车驾驶人短时间临时停放车辆,在交警开出200元罚单后10分钟内主动驶离的,可提交免罚申请。
深圳施行10分钟“违停免罚”措施。所谓“违停免罚”就是机动车驾驶人短时间临时停放车辆,在交警开出200元罚单后10分钟内主动驶离的,可提交免罚申请。
10分钟“违停免罚”措施,有益于公共秩序
大城市停车难是个普遍问题。随着城市内机动车越来越多,车辆停放所造成的麻烦也越来越多。行人、骑自行车的人和其他道路使用者埋怨汽车占据了他们行走的空间,驾驶员则埋怨城市提供的停车位太少或者太不方便。有的汽车占据人行道,挤得行人只能冒险在机动车道上前行。汽车总要有地方停放,能停放的地方找不到,有的驾驶员就会硬着头皮违停。
这种措施不仅不会对深圳机动车的停放秩序带来不好的影响,相反还可能有益于公共秩序,因为如果没有一定条件下的免罚措施,那些收到罚单的人会抱着一种“反正已经罚了”的心态继续违规停放。而在新的机制之下,司机则会选择马上驶离,这样一种秩序和格局对公众来说当然是有利的。10分钟内“违停免罚”,是让情和理交融。体现出人性化执法、不以处罚为目的的趋向。其意义则在于,理顺了交警、司机与公共秩序之间的关系,理顺了关系,大家的“气”也就顺了,值得肯定。
“违停免罚”并不意味着违停不该受罚
这条消息一出,舆论一片叫好,该项措施自9月21日在深圳交警星级用户平台推出以来,目前已经受理的“免罚”申请达到了448宗。看来其在司机那里受到了广泛的欢迎。
但是,它能产生多大实际效果,有待观察。司机欢迎这个措施,并不一定意味着他们都认为违停不该受罚。毕竟,繁忙路段没地方停车的问题可能依然存在,司机们还是有可能面临违章也得停的尴尬,而且这一局面短时间之内很难改变。
“10分钟违停免罚”是一种敬告执法,它是有免罚条件的。免罚适用条件包括:主动驶离的时间必须在10分钟以内,仅针对被处200元罚款的违停违法行为,每名用户每季度限申请“10分钟违停免罚”1次,等等。还有一点,它不是完全免罚。对符合条件的将免于罚款,但对其违停会给予警告。所以,人们不能认为“违停免罚”是完全免罚,就肆无忌惮地乱停车。
处罚是一种手段,只是手段有高低
伴随着社会管理中的各类处罚,始终有一个声音,罚款是目的还是手段。处罚都是手段,只是手段有高低。好的手段既有刚性原则,又有柔性措施,既让被管理者知道什么事情不要做,又能体察对方的为难之处,尽量化解。管理者给了我们宽容,司机朋友们要做到有分寸,还是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如此,城市一定会变得越来越美好。
责任编辑:吴梦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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