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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儿童骑行共享单车身亡,风险谁来控?

2017-04-02 15:03:25 来源:佰佰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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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近日,上海街头发生了一幕悲剧。一名年仅11岁的男孩因独自骑行某品牌共享单车,在十字路口与大货车发生碰撞,不幸被卷入车轮中,送医后伤重不治身亡。

近日,上海街头发生了一幕悲剧。一名年仅11岁的男孩因独自骑行某品牌共享单车,在十字路口与大货车发生碰撞,不幸被卷入车轮中,送医后伤重不治身亡。

一个幼小的生命就这样猝然而去,令人唏嘘不已。其实,现行法律对使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年龄下限早有说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2条的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12岁以下的儿童发育尚不成熟,身高尤其不足,一旦使用为成人设计的共享单车,很难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做出合理避让。另外,低龄未成年人交通常识普遍缺失,上路骑行,很容易出现逆行等违规情况,不仅给自身埋下安全隐患,也会造成对他人的伤害。

共享单车沦为儿童的“危险玩具”

根据相关报道,,作为服务的提供方,绝大多数共享单车企业都在其使用指南或责任条款中声明了使用规则,其中都提到,消费者的一切权利要以规范使用为前提。例如,摩拜单车与ofo单车均明确:“用户应为符合骑自行车上路的年龄(12周岁以上)及身体条件的健康人士”。ofo单车的使用规则中还写明:“若您不具备前述与您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则您及您的监护人应依照法律规定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更为重要的是,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也有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这意味着不允许12周岁以下儿童将共享单车作为代步工具随意骑行,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共享单车企业除了在使用指南中给出提示或工作人员在实际发现时予以阻止之外,也没有更有效的防控手段。再加上有些企业提供的共享单车,车型本身就很小巧,儿童很容易上手,极易成为“熊孩子”的危险玩具。

联系新闻可以看到,在上海发生的这起由12岁以下儿童骑行共享单车导致的交通事故,为共享单车企业乃至政府和全社会,如何避免儿童骑行共享单车提出了一道严肃命题。说实话,共享单车无法拒绝儿童使用,这也不是共享单车本身设计上的缺陷。作为一种开放性的共享产品,即便企业在制度设计上如何完善、如何给出明显提醒甚至警示,对于某些“熊孩子”来说,根本就难以起到实际的约束作用,有时甚至会激发孩子的好奇心。

监护不利、监管有失成导火索

家长 前者监护不力,责任缺失。有的家长注册了多个共享单车的运营平台,在使用时往往“一拖二”:先为自己解锁一辆,又帮着孩子解锁另一辆,大人带着孩子走街串巷;还有的家长帮忙解锁后把共享单车当成了玩具,让孩子独自骑行,不加看护和陪伴。

平台监管有失,存在漏洞。虽然运营商均通过技术手段限制不满12岁的儿童注册账号,并在在用户协议中明文规定使用者须符合年满12岁的年龄要求,但前端的控制和提醒并未保证在后端使用时,杜绝儿童骑行的状况。一些共享单车在技术方面的不完善,给了儿童解锁车辆的机会。比如,配备机械车锁,密码固定不变,一些用户在使用结束后并未落锁或落锁后未将密码拨乱,使不少儿童能够轻易获取车辆上路行驶。

敲响安全警钟 承担起应负的责任

要避免和防范儿童用车、降低乃至消除风险,家长和平台都必须承担起应负的责任。父母首先要规范自我的使用行为,控制孩子骑行共享单车。即使想要孩子尝试,也要等到年满12岁后,并尽可能加以陪护。在家庭教育中,也要尽早将道路安全的常识系统、完整地传授给孩子,防止他们盲目上路。

运营平台更要加强和完善监管。首要一点,堵住技术漏洞。尽快用电子锁、智能锁替代机械锁,将固定密码改为随即密码,提高儿童私自解锁的难度和门槛;给车辆安装GPS定位系统,尽可能地对共享单车进行实时监控。

当然,在家长和平台之外,社会各方力量也要积极参与。比如,行业协会要对共享单车平台加强监管,配合执法部门督促企业对车辆进行优化设计;学校、教育部门也要配合家长做好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敲响安全警钟。


责任编辑:吴梦莉

结语
随着共享单车在各大城市的普及,不少人体验到了随处可见、可骑的共享单车带给人们的出行便捷,但是,以儿童为中心的安全事故随之而来,国家应采取有效的防范机制,从源头上杜绝12岁以下未成年人使用单车,避免悲剧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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