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 手机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区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的通知

2018-12-08 16:14:00
1399人阅读
导语:

摘要:《绍兴市区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区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绍兴市区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人民政府

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绍兴市区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03—201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节 规划目的、任务和依据

一、规划目的

为响应《中国21世纪议程》提出的经济、社会、资源与环境相互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号召,用科学发展观,实践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设“绿色浙江”的战略举措和市委市政府关于 “创建国家生态市”的要求,贯彻落实《浙江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确定的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任务,实施《浙江省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把本地区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进一步落到实处,重塑“蓝天、碧水、绿色”的良好环境,提高人民生活、生产的环境质量,促进绍兴市社会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根据国土资源部、浙江省国土厅的统一部署,结合绍兴市区的具体实际,编制《绍兴市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本《规划》是《绍兴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之一,是浙江省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体系的组成部分,是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进行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是具体制定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实施方案的重要依据。

二、规划任务

根据“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按照矿山建设和开采的不同阶段,分别确定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任务。

本规划所涉及的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领域,主要是针对矿产资源采、选活动所引发的自然生态环境的改变和破坏。涵盖地形地貌受损、安全隐患、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废渣及尾矿污染等范围。

按照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在认真分析规划区域内自然地理与社会经济发展现状,矿山自然生态环境现状,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等背景条件的基础上,制定规划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近期、远期的阶段目标,规划目标要体现高起点、高标准,又要讲究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根据矿山所处地质环境和地貌特征,矿山规模和集中程度、地质灾害隐患特征和矿山生态环境影响程度及涉及面大小等因素,进行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分区。同时,按照规划分区和矿山类型提出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相应方案和目标,对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进行全面规划和部署,对不同类型(废弃、生产)的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提出相应的治理方案,对重点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作出具体安排,最后,提出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等。

三、规划依据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区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浙江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二)规范性文件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收取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政发(2001)8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3)75号];《全国矿山地质环境调查技术要求实施细则》(试用稿);浙江省《市级及县级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编制技术规程》(试行);《露天开采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技术与治理方案》(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浙江省露天开采矿山自然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技术要求》(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切实加强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发(2003)19号];《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专项整顿的通知》[绍政办发(2002)92号]等。

(三)相关规划文本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全国“十五”国土资源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浙江省矿山资源总体规划》;《浙江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浙江省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绍兴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绍兴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绍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绍兴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绍兴市越城区矿产资源规划》及绍兴市城市建设规划和交通、旅游规划等。

第二节 规划基准年、适用期限和范围

《规划》基准年为2002年。

《规划》适用期限:近期到2007年;远期到2012年。

《规划》适用范围;绍兴市区所管辖的行政区域内各类固体矿产的开采矿山、在建矿山、闭坑矿山和废弃矿山。

第二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自然地理与社会经济发展现状

一、自然地理与经济区位

绍兴市区位于“长三角”,杭州湾南翼。地理坐标为东经120°30'03“—120°44'55”,北纬29°52'58“—30°05'08”。包括市直管的绍兴经济开发区、袍江工业区、镜湖新区和越城区,共辖7个镇(皋埠、东湖、灵芝、东浦、鉴湖、斗门、马山),6个街道(塔山、北海、府山、蕺山、城南、稽山),土地总面积362.53平方公里,人口63.06万人。

区域内地势南高北低。南部低山丘陵,北部水网平原。秦望山山顶为区内制高点,海拔544米。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季风显著,四季分明,气候温和,湿润多雨。

稽山镜水,石景奇观,峰岩壁绝,山水神秀,自然环境优美,旅游资源丰富。矿产以非金属矿为主,尤以凝灰岩条石、块石、板石开采历史悠久而闻名遐迩。

经济区位属于长江三角洲南翼。在世界看好中国,中国看好“长三角”的今天,以上海为龙头的长江三角洲,已成为我国乃至世界经济最为活跃的地区之一,绍兴身处其中,具有跨越式发展的良好环境。

交通运输十分方便,萧甬铁路、杭甬高速公路和104、329国道横贯境内,并有内河航运舟辑之便,河网交织,公路纵横,构成了与生产、生活、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陆交通运输网络。随着钱塘江绍兴跨江大桥,城市组团间快速通道和外环公路网的规划建设,绍兴市区内外交通将更加便捷。

二、社会经济发展概况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市区经济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越,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经济总量持续增长,社会事业取得长足进步,人民生活基本达到小康水平,并向现代化目标迈进。2002年市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48.88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46万元,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2130元,三次产业比从“九五”期末的9.3:45.7:45.0,调整到2002年的4.6:44.7:50.7,形成了农业结构大幅度调整,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第三产业跨越式发展的可喜局面。

城市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市场体系的建立、企业制度的创新和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营造了一个良好的融投资环境。2002年市区完成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99.10亿元,比上年增长112%.招商工作更注重质量提高,有力地推动了全区外向型经济的快速发展。

根据市委市政府提出“两个率先”的奋斗目标,全市到2007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600亿元以上,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4500美元左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2000美元和1000美元左右,使经济更加发展、科技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

目前,绍兴正在按照建设“国家生态市”的要求,实现“城在园中、河在城中、楼在绿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区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的通知

中、人在景中”的规划目标,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加快建设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相互融合,水山风光与城市景观交相辉映的现代化生态型大城市。

第二节 矿山自然环境现状

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概况

经地质勘查,绍兴市区已发现铜、金、多金属、石煤、泥炭、石英砂岩、普通建筑石料等8个矿种48处矿产地。

矿产资源特点:除建筑石料及玻璃硅质原料——石英砂岩可供开发利用外,其他矿产资源一般不具备工业利用价值。

目前开发利用的矿种有:普通建筑石料(碎石、条石、块石、板石)、玻璃硅质原料及砖瓦粘土,其中以石料采掘较盛,开发历史悠久。

2002年区内有生产矿山23处,从业人员987人,年产矿石量485万吨,产值7275.2万元,利税739.52万元。矿产资源开发不仅满足了社会需求,同时也促进了乡镇经济发展和农民致富。

二、矿业面临的新形势和供需分析

依据绍兴市第十个五年计划和“一个中心、四大组团、三条轴线”的城镇发展空间框架结构,及实施以水、电、路、城、河、通讯为重点的新世纪工程,把绍兴建设成为经济强市、文化名市、旅游大市,并打造长江三角洲南翼以轻纺为特色的先进制造业基地。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品位的提高,一方面对矿产品的需求量越来越大,另一方面要求矿业活动减轻对生态环境、城市瞻观的负面影响。矿业正面临着新一轮发展和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的新机遇和新要求。今后,绍兴基础设施建设将由老城区为主向大城市布局转变,由单项突进向综合配套转变,由偏重外延扩展向同时注重生态和功能转变,在交通水利、给水排水、电力通信、生态环境、旅游商贸、文化设施等方面有一批重大工程亟待建设。如曹娥江大闸,钱塘江绍兴跨江大桥,城市组团间快速通道,及其他市政设施建设等,袍江工业区,镜湖新区和绍兴生态产业园区建设。因此,规划期内对建筑石料的需求将大幅度地增长,通过市场调查及绍兴市越城区城镇建设综合用地、石料用量指标系数测算,预测规划近期(2002~2007)建筑碎石需求量2200万吨左右,条石、板石需求量约110万立方米左右,规划远期(2008~2012)建筑碎石需求量2300万吨左右。

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粘土实心砖的淘汰,砖瓦粘土用量将逐年下降,替代资源的用量将逐步提高。预测近期砖瓦粘土年降幅5%,远期年降幅8%,总需求量为34.5万吨,其中近期15.4万吨,远期19.1万吨。

区内建筑石料多分布在市区南部低山丘陵区,预测资源量为10亿吨,砖瓦粘土分布在缓丘及山麓残坡层,预测资源量为50万吨,完全能够保障“近期”及“远期”市场对建筑石料及砖瓦粘土的要求。鉴于《绍兴大城市发展纲要》确定的市区南部为绿色生态保护区,重点发展旅游观光、体闲度假和营造新型生活空间,以及规划确立的效益统筹、环境优先原则,故虽有资源,但不宜无序大量开采,远期所需建筑石料、板石将依赖于大城市规划区以外采石场供应。

三、矿山自然生态环境现状与特点评价

绍兴市区现有生产矿山和废弃矿山共计48处,其中生产矿山23处,废弃矿山25处。这些矿山比较集中地分布在三个区块,一是以开采条石、块石、板石为主的东湖—皋埠区块;二是以开采宕渣、碎石、粘土为主的城南坡塘—上谢墅区块;三是以开采碎石、宕渣为主的斗门璜山—凤村区块。23处生产矿山按照矿产资源类型分,主要有两种,一是以凝灰岩凝灰质沙岩和流纹质晶屑凝灰岩为主的建筑石料矿山21处,二是石英砂岩矿山2处。

绍兴市区矿山所处的地形地貌绝大部分位于平原孤残丘和东南部丘陵地带,全部都是露天开采,矿区隐蔽性差,可视范围广,开采面高差大,边坡坡度大,环境保护与治理难度较大。建筑石料是本区域的一大特色产业,矿点比较分散,开采规模越来越大,尤其是条石、块石和板石除了供应市区使用外,还远销上海、杭州、宁波等地。

在绍兴历史上,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良好的范例,采石成景是绍兴石文化的一大“亮点”,东湖洞天、柯岩云骨、吼山云石、羊山石佛等采石成景的杰作,无不与古城的石文化相融。悠悠千年开山采石的活动,展示出先民们虽用人工雕凿却浑然天成的博大智慧。

绍兴是水乡又是石乡,采石业历史悠久。据《越绝书》记载,于公元前490年(勾践七年)开始建城,越大夫范蠡经过勘察,建造了一座周长二里二百二十三步的城邑,称为小城,作为国都。其建城之石采自城东的吼山。公元140年,东汉太守马臻主持修筑鉴湖,用石料垒成一条漫长的湖堤。“湖广五里,东西百三十里,沿湖开水门69所,下灌田万顷”。由此可见当时的采石规模。隋朝时,越国公杨素为筑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区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的通知

绍兴古城,发动民工采石,进一步促进了采石业的发展。至宋代,绍兴采石业已进入全盛时期,如城区的八字桥就是那时的产物。它虽然经历近千年的风凋雨蚀,仍坚如磐石,至今尚在使用,可见绍兴石料质地的坚固。此外,历代还开采大量条块石修筑沿海挡潮大堤,刺激了采石业的发展。

历经千年的开山采石和自然造化,留下了星罗棋布的怪石、洞壑及深潭,并逐渐形成了“秀水绕奇石,瀑泉伴碧潭,青山花果茂,洞府幽又幻”的独特景观。山、水、洞、潭、佛等多元而奇特的景观为峻峭雄奇的自然风光融入了丰厚的文化底蕴。

吼山、东湖等景区也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采石坑复垦为旅游景点的先例,它比几个发达国家“矿山复垦”的时间(美国1911年提出土地复垦,1918年在伊州丹维尔地区附近的煤矿进行种植复垦,在印第安那州进行复垦试验;德国对煤矿的土地复垦开始于上世纪二十年代;前苏联在1963年才在维维康德露天矿首次进行土地复垦)早数千年。这是绍兴人民的骄傲,也是中国人民的骄傲。

绍兴石料的传统产品主要以块石和板石为主,石质软硬适中,易开采,宜加工,耐风化,被广泛应用于建桥、铺路、造屋、建造石阁、石碑及制作各种园林石制品。故绍兴河上的石桥,石纤道到处可见。经调查,水乡绍兴有大小石桥近五千座,被誉之为“东方桥乡”。另外,在绍兴城乡间,石板路、石板道地、石墙、石碑、石具等更为普遍。有人把古城绍兴称之为别有风味的石头古城。在采用绍兴石料的古建筑中,比较著名的有绍兴古纤道、八字桥、三江闸等,其中绍兴古纤道被列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八字桥、三江闸均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现代采石业随着绍兴城市化建设的推进,大量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混凝土建筑对建筑石料的巨大需求,采石场的数量急剧增加,到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矿山数达到最大值。由于当时对矿业开发利用缺乏规划,矿山点多面广,布局不尽合理,开采不够规范,对山体的自然景观破坏比较严重。

近几年来,各级政府切实加强了生态环境建设,以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根本出发点,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有力地推进了市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矿山生态环境明显好转,部分急需治理的废弃矿山复垦还绿已经得到治理。在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中,有的通过种树种草还绿,成为城市公共绿地,有的经平整开发成为建设用地,特别是通过土地整理或复绿变为农林用地的矿山,更是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但从总体上看,特别是对照“生态市建设”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同时,由于集体和个体私营小矿山所占的比重较大,加上管理监督力度不够,治理工作面广、量大、任务重,矿山生态环境问题不容乐观。

第三节 矿山自然环境与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矿山土层浅薄,植被稀疏,自然生态系统较脆弱

矿山自然生态系统主要由地质地貌,水、土、气、生物等几大因素组成。市区矿山主要分布在水网平原孤残丘和平原与丘陵山地交接地带的凝灰岩地层,海拔不高、山谷不深、雨水难以蓄积,山地土壤水分不丰富。在土壤方面,矿区主要土壤有石沙土、黄红泥土和黄泥土等,大部分土壤土层浅薄,且土体内含有大量的岩石碎屑和砾石,遇雨水易冲刷,土壤保肥保水性较差,极易造成水土流失。在气候条件方面,矿山处在亚热带季风盛行区,降水时空分布不匀,梅雨、台风季节降水集中,容易加剧水土流失;夏天高温干旱,冬春低温阴雨的干湿交替,又有利于岩石矿物的物理风化和化学分解。加上人类活动影响频繁,森林屡遭砍伐摧残,矿山石宕主边坡山地森林植被以马尾松为主的疏林、灌木林自然生长势头比较弱,尽管近几年恢复较快,但大多数矿山自然生态系统仍较脆弱,一旦植被遭致破坏,自然复绿难度较大。

二、部分矿山布局不合理,影响其他资源的保护与开发

大量的露采矿山采矿技术落后,开采面裸露较大,资源利用率低下,整体处于“小、散、差、低”的状况,严重影响和破坏森林植被与自然景观。尤其是建筑石料和砖瓦用粘土等资源的大量开采,与其它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有的矿山位于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历史文化保护区、水源保护区、重要基础工程设施保护区(如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大城市组团之间的快速通道等交通干线和山塘水库等水利设施)及城市周边,严重影响着自然景观、旅游资源、文物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重要基础工程设施的保护和绍兴大城市的发展及人居环境的改善。有的建筑石料矿山随意废弃残次岩脉矿石,倾倒固体废料和砖瓦用粘土矿山不合理取土、侵吞耕地、园地和其它类土地现象比较严重,加剧了人口、资源与环境之间的矛盾。

三、矿山作业不规范,矿山地质灾害隐患严重

大部分露采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区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的通知

矿山开采不规范,基本上没有实行阶梯式分层开采,开采边坡普遍坡度过大,闭矿时对危石和残坡积物缺乏必要的处理,固体废料随意堆放,导致边坡失稳,容易诱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四、矿山复垦还绿与矿山生态环境整治面广、量大、任务重

2002年市区矿山生态破坏面积约1.09平方公里。部分受市场经济利益驱动,采取上层剥皮,中下层有利就挖,无利就弃的做法,造成闭坑矿山和废弃矿山石宕边坡犬牙交错,危石险情屡见不鲜,不仅容易诱发矿山地质灾害,而且对于矿山复绿和土地整理带来了较大困难。

五、矿山管理工作薄弱,采矿队伍素质较差,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制度不健全

市区矿山多头管理。矿山属地都在市区,但矿山的具体管理部门却是多头的。既有市里直管的,也有越城区管理的,还有袍江工业区和绍兴经济开发区管理的。矿山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发展很不平衡。另外,现有采矿队伍与现代化采矿业要求也不相适应,临时工多,文化水平低,采矿职业道德素养较差,缺乏专业爆破技术人员,开采质量、安全问题都在不同程度存在。

导致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

——宣传力度不够,环境保护意识淡薄。由于缺乏广泛深入的宣传,部分采矿权人对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意义的理解不够,思想观念落后,资源忧患意识、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淡薄,只注重于矿产资源开发的经济效益,而忽视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恢复治理,缺乏对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在矿山开采中未采取行之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加重了矿业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和破坏。

——有关法规操作性不强,相关制度难于落实,监督管理不规范。目前涉及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较多,但多数为宏观的指导性条款,操作性不强或在实际运行中难于操作,从而导致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监督管理不规范,存在着多头管理和管理不到位等现象,严重影响矿山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和恢复治理工作的全面实施。矿山生态环境调查、评价制度和采矿权人履行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义务得不到贯彻执行与有力监督。

——矿山生态环境防治规划严重滞后,治理机制尚未建立。长期以来,市区矿山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治理缺乏统一规划,矿山生态环境的恢复治理工作缺乏统一部署,防治工作尚处于被动状态,目前已开展的治理工作绝大多数是在被迫状态下进行的,如为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旅游资源及其它资源等,而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机制尚未建立,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作严重滞后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对环境质量改善的需求。

——治理资金筹集渠道单一,资金单薄,全面落实工作困难。由于目前已闭坑、停采矿山多数企业已解散或经济效益较差,且市区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制度尚处于逐步推进阶段,矿业权市场刚刚起步,治理资金筹集较为困难。已开展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的资金主要来自于地方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财政投入,其资金来源渠道较为单一,资金十分单薄,治理工作难以全面开展。

第三章 规划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在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中,坚持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发展路子,以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创建国家生态市”的战略目标,坚持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正确处理好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狠抓矿山生态环境的恢复整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矿业活动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和破坏,防治矿山地质灾害,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资源效益及生态效益的统一,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二节 基本原则

根据规划指导思想和市委市政府提出“两个率先”的要求,市区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生态优先原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正确处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

二、坚持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以“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明确采矿权人对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义务和责任。

三、坚持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阶段实施的原则。全面规划近期和远期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任务和目标,突出近期治理重点,使矿山生态环境有明显好转。

四、坚持依靠科技进步,科技创新的原则。广泛应用新技术、新方法,选择最佳治理方案,实现科学治理。

五、坚持因地制宜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区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的通知

、分类指导、引导与控制相结合的原则。从矿山生态环境实情出发,按照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精神,分别对关停矿山、生产矿山提出环境保护和治理要求,使规划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六、坚持政府引导,以矿山企业为主体,按市场运作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在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中的指导、协调作用,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企业在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和广泛调动社会组织的积极性,建立多元化的投资机制和有效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补偿机制。

第三节 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市区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健全市区矿山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体系;建立完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体系,规范矿业活动,减轻矿业活动对环境的影响;加快调整矿山布局,有计划地关闭自然保护区、旅游风景区、历史文化保护区、森林公园、重要生态功能区、重要基础设施工程保护区周边和重要城镇周边的矿山,开展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加强对上述各类保护区域内关闭矿山的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全面改善提高市区矿山生态环境质量。把加强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提高资源利用率和综合利用水平与统筹城乡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逐步建成与绍兴生态型城市发展新格局相适应的,符合“城市北进,旅游南延、沿江开发、多向拓展”和“北工、南闲、东新、西市、中秀”的功能布局要求的矿山生态环境新局面。

二、分段目标

1、近期(到2007年)目标

——初步建立市区矿山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体系和监督管理及灾害预警体系。

——逐步建立与生产规模相配套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

——全面执行矿产开采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完善矿山开发利用方案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方案,规范矿山生产操作规程。

——根据绍兴建设生态型大城市的发展规划和越城区矿产资源规划,加快矿山布局的调整。再关闭一批旅游风景区、观光休闲区、历史文化保护区、森林公园、重要生态功能区、重要基础设施工程保护区周边和紧靠城镇周边的矿山,禁止在上述各类保护区内进行矿业活动。

——重点抓好城市周边、旅游风景区、观光休闲区、历史文化保护区、交通干线两侧及其它重要保护区内的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进行复垦和绿化造林及景观修复,使废弃矿山的复垦还绿治理率达到78.9%.

第六章 附则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和绍兴市区矿山生态环境现状图、绍兴市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图组成。

本《规划》经绍兴市人民政府同意、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后实施。

本《规划》由绍兴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如果想了解相关法规解析和案例可关注佰佰安全网的安全说法频道。让你的生活更安心。

责任编辑:赵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