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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营市贯彻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1-2005年)实施意见的通知

2018-09-11 11:3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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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摘要市卫生局拟定的《东营市贯彻〈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1-2005年)〉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营市贯彻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1-2005年)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部门: 山东省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东政办发[2002]7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市卫生局拟定的《东营市贯彻〈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1-2005年)〉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二年九月六日

东营市贯彻《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1-2005年)》实施意见

市卫生局

(二OO二年八月十四日)

为有效控制艾滋病传播,保障全市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1-200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贯彻〈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1-2005年)〉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疫情形势

艾滋病是一种目前尚无有效治愈办法、病死率极高的传染病,它的广泛流行已成为世界性公共卫生和社会问题。几年来,我市开展了艾滋病防治工作,一是进行监督监测,加强对艾滋病疫情动态的监控;二是培训各级各类艾滋病防治人员,建立了一支初具规模的艾滋病防治队伍;三是开展宣传教育,提高了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但是,艾滋病疫情形势不容乐观,我市及周边市已有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例报告。因此,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

二、预防和控制目标

2005年底,全市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控制在1/50000以下,其中经临床输血传播的控制在1/500000以下;性病发病人数年增长率控制在10%以内。

(一)2002年工作指标

1.建设艾滋病初筛中心(挂靠市卫生防疫站),负责全市艾滋病预防、监测、疫情报告和技术指导工作。

2.全市所有临床用血实行艾滋病病毒抗体监测,艾滋病初筛中心对全市的采供血机构每季度进行1次抽样和技术指导。临床用血必须由市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采供血机构提供。

3.开展医务人员艾滋病知识培训。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艾滋病防治知识培训率达到85%。

4.建立健全艾滋病检测和咨询网络。县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建立艾滋病病毒抗体初筛实验室,能够为性病患者提供规范化的诊断、治疗、咨询与预防保健服务。乡镇中心卫生院能够为性病患者提供咨询与预防保健服务。

5.建成全市艾滋病信息网络系统和综合监测、咨询、实验室检测网络系统。

6.制定有关降低人群危险行为的政策措施,建立输血风险和艾滋病防治人员职业意外感染保险机制;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提供医疗和社会救助措施。

(二)到2005年底控制指标

1.全民预防艾滋病、性病知识和无偿献血知识的知晓率,城市达到80%,农村达到50%,高危行为人群达到85%,戒毒所、收容教育所、劳教所被监管教育人员达到95%。

2.高危行为人群安全套使用率达到60%以上。

3.县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及60%的乡镇中心卫生院能够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提供规范化诊断、治疗、咨询与预防保健服务;80%的乡镇卫生院、55%的婚前医学检查机构能够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提供咨询与预防保健服务。

4.从事艾滋病预防保健、临床医护、检测检查、采供血等专业人员的业务培训率达到100%,并持证上岗。

5.结合全国卫生信息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全市县区级艾滋病、性病信息网络系统。

三、全面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一)保证血液及制品安全,阻断艾滋病病毒经采供血途径传播蔓延

1.加强采供血机构管理,实行采供血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市卫生行政部门每年对血站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一次考核,实行持证上岗。医疗机构要规范使用血液资源,合理科学用血。县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成分血使用比例达到90%以上。

2.继续开展全民无偿献血制度,各级政府要根据临床血液需求情况,组织好辖区内无偿献血工作。

3.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对血液及制品、诊断试剂和防治艾滋病药品的质量控制,对从业人员定期培训,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和水平,保障用血安全。

4.建立举报制度,加大力度,依法打击非法采供血行为。卫生、药监、公安等部门要密切协作,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行为。

5.加强对一次性输液(输血、注射)器等无菌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临床使用和用后处理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制造销售使用和回收的违法行为;加大对市场流通领域安全套的质量检查力度,防止假冒伪劣品流入市场。

(二)加强健康教育,普及艾滋病、性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

1.卫生、教育和新闻宣传部门要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普及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和无偿献血知识,教育群众采取有益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每年12月1日“世界艾滋病日”前后要加大宣传力度,在报刊和广播、电视黄金时段显要位置,刊播艾滋病防治知识。

2.教育行政部门要把预防艾滋病和性病防治知识列入教育内容,明确工作目标和评价指标。全市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要普遍开展艾滋病预防和促进健康教育,每学期不少于3课时。

3.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负责本系统和有关人群的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无偿献血教育。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将预防艾滋病性病健康教育和宣传无偿献血知识纳入创建文明社区的内容。在机场、车站、码头等交通集散场所和医疗保健机构等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开辟宣传阵地,进行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无偿献血知识宣传。

(三)针对高危人群开展预防工作,减少危害行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卖淫嫖娼、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结合创建“无毒社区”,大力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和禁吸戒毒工作。积极宣传和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行为,减少危害,降低人群高危行为。推行社会营销方法,健全市场服务网络。取得《医疗器械营业许可证》的企业可在东西城区公共场所设置安全套自动售货机。利用计划生育服务与工作网络大力推广正确使用安全套;充分利用预防保健网络积极推广使用一次性无菌输液(输血)、注射器。

(四)完善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患者的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质量

1.健全艾滋病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网络。引进先进技术,并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开展艾滋病中西医结合治疗。建立以社区为基础的艾滋病预防、治疗和护理体系。对发现的艾滋病病毒感染人员,要采用药物和其他干预手段,推行匿名就医,规范性病、艾滋病诊疗服务,提高服务质量。要提高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的医疗服务能力,其医疗费用按国家规定执行。

2.全市各级医疗机构要做好消杀工作,防止艾滋病病毒在医疗过程中传播。

(五)建立健全艾滋病及性病监测、信息和评价体系

1.建立健全全市卫生信息网络,把疫情管理、艾滋病检测纳入信息网络管理,提高对艾滋病应急事件的处理能力。

2.健全艾滋病、性病综合监测网络,开展生物学、人口学、行为学及社会学监测。

3.建立和完善艾滋病初筛实验室、实验室检测网络和质量控制系统,开展艾滋病病毒检测,保证血液及制品质量。

(六)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搞好知识与技能培训。积极开展医疗卫生人员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的全员培训和从事艾滋病、性病预防保健、健康教育、临床医护、检测检验、采供血和管理等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艾滋病防治能力。

(七)开展艾滋病防治基础和应用研究。把艾滋病防治研究列为市级重点科技研究项目,加快安全输液、临床治疗、行为干预基础和应用研究及成果转化,及时推广应用国内外科学防治方法和措施。提高流行病学研究能力,建立并逐步完善我市艾滋病流行病学分析、预测模型,及时准确地分析预测艾滋病流行趋势。针对艾滋病防治措施和方法,开展经济学评价。

四、落实保障措施,确保完成各项目标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全市防治艾滋病、性病协调会议制度,成立办事机构,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协调、督促、检查《行动计划》和《实施意见》的落实情况。设立跨部门、多学科的艾滋病专家委员会,为全市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提供咨询、提出建议。

(二)依法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认真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严格执行有关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的规章制度,依法做好艾滋病预防与控制工作。严格执行《献血法》、《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确保采供血安全。严格执行《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性病防治管理办法》,对从事性病诊疗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审批并严格管理。

(三)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资金的保障机制。各级财政部门要合理安排艾滋病防治专项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积极争取社会捐助和境外援助,多渠道募集资金。加强资金的管理与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加强考核与评价。2003年上半年,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级各部门艾滋病防治工作进行中期考核评估,2006年上半年进行终期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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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