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 手机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2018-05-12 09:54:14
1355人阅读
导语:

摘要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宿州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发布部门: 安徽省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宿州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十一月十三日

宿州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十一五”时期是我市实现“两个跃升、一个崛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历史时期,也是我市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为加快推进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安徽省“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宿州市“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五”全市卫生事业发展状况

“十五”期间,全市卫生事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医疗保障制度逐步建立,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得到加强,居民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至2006年底,全市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56个,开设床位6959张,有卫生技术人员10215人。每千人口拥有床位1.14张、卫生技术人员1.7人、执业医师0.63人、注册护士0.45人。与“九五”期末相比,全市婴儿死亡率由16.78‰下降到10.44‰,孕产妇死亡率由38.96/10万下降到32.84/10万,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由17.38‰下降到11.58‰。全市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300/10万以下。

医疗服务网络逐步完善。全市已经形成机构门类基本齐全、专业设备基本齐备、功能发挥较好的医疗预防保健网络。以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为技术指导中心、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已覆盖全市农村。

新农村卫生建设扎实推进。开展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加强村级卫生组织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与管理,培训了一批乡村卫生技术骨干,提高了乡村卫生服务能力。

城市卫生改革取得新成效。积极推进城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完善了县以上医疗机构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实施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社区卫生服务覆盖人口逐年提高,适应城市居民需求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完善。

疾病预防控制与妇幼保健取得新成效。重点加强艾滋病、结核病、疟疾等重大疾病防治。艾滋病防治工作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疫情初步得到遏制;结核病防治工作实行“两免一服务”,实现了规划目标。其他传染病、地方病得到了较好控制。计划免疫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依法规范母婴保健技术管理,“降低孕妇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实施顺利,妇幼卫生工作水平明显提高。

重大项目建设取得新进展。紧紧抓住国家实施国债资金项目的历史机遇,初步建成了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医疗救治体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实现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逐步健全。制发了《宿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宿州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预案》,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与处理,开展应急培训与演练,及时有效处置了多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中医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全市现有中医院5个,中医药人员750人,中医床位450张,综合性医院和大多数乡镇卫生院都设立了中医科和中药房。各级中医院积极实施名医、名科、名院“三名”工程,中医特色和优势进一步显现。

卫生执法工作得到加强。深入贯彻卫生法律法规,开展了系列公共卫生执法专项行动,保障了食品卫生等公共卫生安全。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净化了医疗市场。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强化对各级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和医疗服务监管,促进了医疗机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积极推进无偿献血,保障了血液质量和安全。

二、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发展机遇

我市卫生事业经过“十五”期间地较快发展,已极大地改善了人民群众的就医条件,基本能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需求。但当前卫生工作的现状,与党的十七大提出的目标和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相比,还存在不小的差距。且随着疾病谱的变化、医学模式的转变以及社会经济管理体制的变革,卫生事业的发展面临着新的矛盾和问题。一是医疗卫生资源分布不平均。目前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不同人群之间的医疗卫生服务差距扩大。优质医疗卫生资源过分向城市和大医院集中,而农村卫生和城市社区卫生发展严重滞后,广大群众不能就地享受到安全、有效、方便的医疗卫生服务。二是医疗保障制度不健全。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不够,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障水平低、覆盖面小,相当多的城乡居民没有医疗保障,没有建立覆盖全市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三是政府卫生投入不足。卫生事业经费投入增长幅度低于经济发展速度和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医疗机构公益性质淡化,实行以药补医的运行机制,加大了社会和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四是防病治病任务十分繁重。随着一些新的传染病出现,一些传染病有局部暴发流行的可能,并有蔓延之势。同时,人口老龄化问题、生态问题、环境污染问题等都将成为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

“十一五”期间,卫生事业的改革与发展面临着重要的发展机遇。一是具备发展卫生事业的政治基础。党的十七大报告和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卫生工作的重要地位、作用与医疗卫生事业的性质,提出了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的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方向与目标。各级政府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健康,把建设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及医疗保障制度,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二是具备发展卫生事业的财力基础。近年来,国家已对中西部地区采取支持倾斜政策,逐年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卫生投入,省、市财政对卫生的投入也逐年增长,制约卫生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正在逐步得到解决。三是具备发展卫生事业的社会基础。当前,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也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需要。社会的关注和群众的期盼为发展卫生事业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四是具备发展卫生事业的政策基础。近年来,省、市政府将卫生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强化政府的公共卫生职能,大力支持卫生事业发展。五是具备发展卫生事业的工作基础。全市公共卫生体系基本建成,城乡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健全,有一支医德良好,技术比较过硬的医疗卫生队伍,为进一步发展卫生事业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

三、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强化政府责任,严格监督管理,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为构建和谐宿州、加快奋力崛起、实现跨越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和谐发展。以满足居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需求为导向,以卫生资源优化配置为重点,统筹城乡发展,缩小城乡差别,正确处理农村卫生与城市卫生的关系、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的关系、规模与内涵的关系、中医和西医的关系、发展与监管的关系,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2.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强化政府责任,改革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坚持公益性质,扭转盲目追求经济利益倾向,减轻群众负担。同时,积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动员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

3.坚持社会效益至上。坚持正确的办卫生方向,始终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把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作为卫生事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使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卫生改革发展的成果,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利益。坚决纠正只讲经济收益不顾群众利益的行为,严厉打击和惩处各种违法行为。

4.坚持改革与创新。把改革与创新作为卫生事业发展的战略重点和转变发展方式的中心环节,切实加强对影响卫生事业发展的重大、长远、战略性问题的研究,结合当地实际,探索实践,推动发展,努力在体制上、机制上、技术上、工作上改革创新。

5.坚持全社会参与。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关心支持卫生事业发展的局面,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四、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发展目标

到2010年,基本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适应全市人民健康需求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保障体系,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使广大人民群众享有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优质、便捷、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保健需求。全市居民的医疗卫生保健水平和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城乡居民平均期望寿命73岁,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每千人口医院床位2.07张、卫生技术人员2.5人、医师1人、护士0.8人;

――婴儿死亡率降至16‰,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0.38‰以下;

――0~7岁儿童系统保健覆盖率城市达90%,农村达60%;孕产妇系统保健覆盖率城市达90%,农村达60%;

――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城镇达95%,农村达90%以上;新法接生率100%;

――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率控制在300/10万以下;

――儿童计划免疫接种合格率以乡镇、街道为单位达90%以上;

――预防艾滋病知识知晓率城市达90%,农村达60%;

――继续保持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覆盖率100%、新涂阳肺结核病人发现率70%、新涂阳肺结核病人治愈率85%以上;

――碘盐合格率达95%以上;

――市区居民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首诊就诊率达到5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人口覆盖率达100%;县城社区卫生服务人口覆盖率达80%以上。

――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覆盖率达80%以上;

――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生100%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具备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50%以上的乡村医生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执业资格;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全市农村居民,以县区为单位,农民参合率达到90%以上;

――无偿献血100%满足临床用血需要;

――全市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100%,中、小学生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城市、农村分别达到95%、85%。

――农村自来水受益人口率达到6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0~70%;

――卫生监督执法监督覆盖率城区达到100%,农村达到90%以上;从业人员体检率达到95%以上;学校食堂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达95%,餐饮业及食品生产加工单位量化管理达90%以上;食品卫生监测合格率达到90%以上。

(二)主要任务

1.实施区域卫生规划,积极构建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科学制定并实施《宿州市区域卫生规划》和《宿州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实行全行业管理,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医疗卫生资源的服务效率。加强医疗机构能力建设。市立医院作为全市医疗中心,建成三级甲等医院。各县、区二级综合性医院,均达到二级甲等标准,成为当地医疗中心。市中医院创建三级中医院,泗县中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院标准,其余4所中医院均达到二级合格中医院标准。加强市精神病医院建设,满足群众医疗卫生需求。市传染病医院全面建成投入使用,并不断加强内涵建设,满足医疗救治需要。

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以改善农村卫生服务条件、完善农村卫生机构服务功能、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能力为核心,以乡镇卫生院建设为重点、村卫生室为基础,积极推进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改扩建全市乡镇卫生院和大部分村卫生室,建成以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为中心、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级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保证每个乡镇有1所由政府举办的卫生院,每个村有1个甲级村卫生室,所有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实现房屋、设备、技术及管理“四配套”,积极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基本建立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相适应、满足农民群众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需求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

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和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利用存量资源、多渠道发展的原则,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全市规划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02所,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5所,社区卫生服务站87所,主要由城市街道卫生院、一级医院、企事业单位举办的社会办医机构转型和二级以上医院延伸到社区主办,同时,积极吸引社会资源参与,逐步形成以市、县区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为中心、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以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基础的城镇医疗卫生服务三级网络。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能力,做到小病不出社区,大病到医院,实现双向转诊,提高服务质量,努力为居民提供优质、低廉、便利的医疗卫生服务。

2.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加强传染病救治能力建设。加强市传染病院医疗救治能力建设,满足全市传染病防治需要,各县建成符合传染病防治工作要求的传染病区。进一步完善医疗救援网络,建成市紧急救援中心,各县依托县人民医院建立急救站,加强农村乡镇卫生院急救能力建设,逐步形成覆盖全市、反应敏捷的紧急救援体系。加强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做好疾病预防与控制、应急预警与处置、疫情收集与报告、监测检验与评价、健康教育与促进等工作任务。市、县区分别建立由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配备应急处置所需药品、器械和设备,强化队伍训练,保证在遇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拉得出、用得上。建立公共卫生物资和技术储备机制,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制定公共卫生物资和技术储备计划,建立储备物资数据库和专家库,资源统一调配使用。建立健全灵敏、高效、畅通的公共卫生信息网络。市、县区疾病疫情信息网络系统延伸到乡镇、村和城市街道、社区,做好公共卫生信息的搜集、分析、整理和预测,建成反应敏捷、信息畅通的公共卫生监测、报告和预警体系,做到乡镇卫生院与县区疫情信息系统的微机联网,村级有传递疫情和公共卫生信息的电话联系。

3.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制度,提高城乡居民健康保障水平。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筹资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桥区、泗县、砀山县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以及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覆盖面、参加率和受益水平;2008年,萧县、灵璧县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到2010年,全市建立基本覆盖农村居民、具有一定保障能力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并不断提高农民受益面与受益水平,逐步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问题。建立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与艾滋病病人生活救助制度,对符合医疗救治和生活救助条件的重大传染病病人,按规定给予医疗救治和生活救助,不断提高救治救助水平和生活水平。

4.加强重大疾病防治和妇幼保健工作,提高群众健康水平。贯彻《艾滋病防治条例》和《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原则,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实施“四个一、三条保障线”工程。继续实施全球基金结核病控制项目和日本援助项目,全面落实结核病防治规划;加强规划疫苗接种工作,确保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儿童规划免疫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加强学生、流动人口、大型建设工地民工等重点人群的疾病预防、监测和控制工作。做好疟疾防治工作,落实疟疾休根期、传播期病人治疗和综合防控措施。加强妇幼保健工作,实施“降消项目”,提高妇幼保健工作水平,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

5.发展中医药事业,提高学术水平和防病治病能力。坚持中西医并重的方针,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和《安徽省发展中医条例》,进一步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继续实施“名院、名科、名医”战略,提升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各县区中医院建成二级以上中医院,并加强内涵建设,乡镇卫生院设立中医科,村卫生室有中西医结合人员。加强中医专科专病建设,培养高层次的中医临床人才。普及中医药服务,提高中医药参与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社区卫生服务和重大疾病防治水平。

6.加强医疗服务行为监管,控制医药费用增长。加强医疗服务行为、医疗质量、医疗收费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行为,努力控制医药费用增长,融洽医患关系,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改善医疗机构收入补偿结构,逐步提高技术劳务价格;严格控制药品收入占医疗总收入的比重,综合性医院不超过50%,中医院及专科医院不超过55%;合理控制并降低大型诊疗设备检查治疗费用,通过集中招标采购等方式降低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开展单病种限价收费,实行医疗机构辅助检查结果互相认可制度,努力降低医药费用;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行业行风建设,杜绝乱收费行为;加强信息公示,合理引导患者分流和就医,提高对医疗机构收费合理性的监督能力和水平,切实减轻群众经济负担。

7.广泛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提高城乡公共卫生水平。贯彻《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开展创建卫生城市、卫生街道、卫生社区、卫生单位、卫生乡镇和卫生村活动。开展“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和“相约健康社区行”等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卫生科学知识,增强全社会的公共卫生意识,引导人民群众革除陋习,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推动城乡环境卫生的综合整治,改善城乡卫生环境。

8.加强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加大卫生执法力度。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政事分开、综合执法、依法行政的要求,以基础设施建设和执法装备建设为重点,逐步建立职责明确、行为规范、结构合理、运转协调、程序明晰、执法有力、办事高效的卫生监督新体系。探索建立覆盖农村的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加强农村卫生监督工作,维护农民的健康权益。加强对疫情报告、医院消毒、饮用水、食品卫生安全、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医疗服务、妇幼卫生、血液安全等卫生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水平。

9.加强卫生人才培养,提高卫生队伍素质。加强与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合作,培养和引进一批学术、技术带头人。加强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和学科带头人培养,市级医疗卫生机构至少有2个学科被列为省重点学科,各县区至少有2个学科被列为市重点学科。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培养,中心卫生院35%以上的卫生技术人员达到专科学历,一般乡镇卫生院30%以上的卫生技术人员达到专科学历,10%以上的乡镇卫生人员达到本科学历。乡村医生具有中专学历,90%以上接受定期在岗培训。加强社区卫生人才培养,建立较高素质的社区卫生服务队伍,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配备达到国家规定要求。抓好继续教育、岗位培训和全科医学教育,培养一支具有较高水平、能够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专业人才队伍。

10.加快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提高效能和服务水平。在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基础上,建立医疗、监督、社区卫生等业务信息系统,以信息化带动卫生事业现代化和管理规范化。围绕卫生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以信息化带动卫生事业发展,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一网多用、资源共享。加强电子政务、医院管理、公共卫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社区卫生服务等卫生信息网络平台整合,提高普及率、应用率,建成安全通畅、覆盖全市的卫生信息网络体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筹发展。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强公共卫生管理,把卫生事业发展作为关心群众疾苦、密切干群关系、促进和谐社会构建的大事来抓;要把卫生事业列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同步实施;要将卫生事业发展列入对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和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卫生工作,保证各项卫生目标的实现。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施区域卫生规划,优化资源配置,合理确定医疗机构的发展规模、布局和设置,加强医院准入管理。统筹发展城市和农村卫生事业,以城市带农村,大力促进农村卫生事业。统筹发展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加强公共卫生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

(二)创新观念,深化改革。加快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步伐,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健全运行机制,逐步解决制约卫生事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完善政府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运行机制和财政补助政策,保证公益性质。鼓励社会或个人举办医疗机构,给予必要的优惠政策,促进民营医疗机构的发展。合理划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的职责范围,推行双向转诊制度;强化社区卫生机构基本卫生服务功能,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范围,方便群众就医,降低医疗费用。深化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管理和运行机制改革,继续推行以聘用制、岗位责任制为重点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建立起有责任、有激励、有约束、有竞争、有活力的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院(所、站)长负责制,制定任职业绩评价标准,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后勤服务社会化;加强医疗卫生单位经营管理和成本核算,实行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通过政府举办卫生机构直接提供或向符合条件的其他医疗机构购买等形式,有效扩大公共卫生服务。完成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健全城乡卫生监督体系,加大卫生行政执法力度,推进卫生综合执法。

(三)加大卫生投入,完善补偿机制。各级政府要认真履行公共财政职能,完善卫生经济政策,落实经费补助政策,随着经济的发展逐年增加卫生事业投入,确保增加幅度不低于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卫生执法监督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履行监督职责和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安排。有关重大传染病防治等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大政府对农村卫生的支持力度。政府新增卫生支出主要用于农村卫生,逐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财政补助水平。加大农村卫生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保证开展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所需的基本条件,对政府办的乡镇卫生机构给予定额补助和定项补助。定额补助包括承担计划免疫、传染病控制、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定项补助主要包括设备购置、人员培训和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对村级卫生人员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助。建立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筹资机制,为政府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必要的房屋和医疗卫生设备等设施,对社区卫生服务业务培训给予适当补助,并根据社区服务人口、服务项目的数量、质量及相关成本,核定预防保健等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

(四)加大执法力度,坚持依法行政。认真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对健康相关产品、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监管,认真做好职业卫生健康监护工作。完善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大型医疗设备等医疗服务要素准入管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建立医疗质量动态监测、评价反馈机制,促进医疗卫生单位之间有序竞争。

(五)实施人才战略,提高队伍素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快管理人才、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以及临床技术骨干的培养,开展在职卫生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学历教育,开展临床各科骨干人才技术培训,加强农村卫生实用人才培养和全科医学培训。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完善管理、分配、奖励制度,创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

(六)抓好行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大力弘扬“救死扶伤、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满腔热情,开拓进取、精益求精,乐于奉献、文明行医”的行业风尚,继续加大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的整治力度,遏制收受回扣、“红包”和乱检查、乱收费行为,树立卫生行业良好社会形象。落实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制度,完善患者投诉和医患争议处理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加大卫生工作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有利于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

如果想了解相关法规解析和案例可关注佰佰安全网的安全说法频道。让你的生活更安心。

责任编辑:赵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