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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先用权的规定

2017-12-15 17:38:15 来源: 佰佰安全网 3026人阅读
导语:

先用权人实施发明创造的信息来源必须是先用权人自己独立研究开发出来或者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的。今天佰佰安全网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专利权先用权的规定。

专利权先用权的规定

专利权先用权是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那么专利权先用权的规定是怎样的呢?应该怎样申请专利呢?下面佰佰安全网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这些知识产权安全小知识

取得先用权的行为条件

对于产品专利权而言,能够产生先用权的行为只包括在专利申请日之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或者已经作好制造的必要准备,不包括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相同产品的行为;对于方法专利权而言,能够产生先用权的行为只包括在专利申请日之前已经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使用专利方法的必要准备,不包括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

“作好必要准备”要求准备工作是为实施该发明创造而进行的技术性准备工作。一般性准备工作,例如购买地皮,装设水电,市场分析,配备管理人员等不能认为是作好了实施该项发明创造的必要准备。技术性准备工作,一般指完成主要技术图纸、工艺文件;或者制造、购买主要设备、原材料。

先用权的范围

先用权人必须在原有范围内制造、使用发明创造才能享有先用权抗辩。“原有范围”,包括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具有的生产规模以及利用已有的生产设备或者根据已有的生产准备可以达到的生产规模。在申请日前实际生产规模小于可以达到的生产规模的情况下,先用权人可以将实际生产规模扩大到可以达到的生产规模。当先用权人实施专利的行为超出了原有范围时,在原有范围之内的实施行为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超出原有范围的部分实施行为属于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以上就是佰佰安全网给大家介绍的专利权先用权的规定,希望今天佰佰安全网给大家带来的介绍对大家有所帮助。


责任编辑:何显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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